作者:
ddg00000 (RedHot)
2021-06-29 15:10:58手機拍照存證上傳檢舉經過人臉辨識確認後從被檢舉者帳戶扣款一部分提撥到檢舉人帳
戶做激勵獎金,這樣是不是就不用勞煩警察大大那邊開單在轉給衛生單位了啊?
※ 引述《Joker0219 (桃園大樹懶)》之銘言
: 今天本魯看到阿北宣布夜市開放了
: 但現在還是3級外出不能不戴口罩
: 所以代表你只能去夜市買一買回家吃
: 但各位想有可能嗎
: 台灣人有那麼自律嗎
: 檢舉有獎金今天去夜市一個晚上是不是就財富自由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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