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 title
要注意這篇文沒有公審誰的意思,比較像是虛心求教版上有類似經驗的版友。
(即便我情緒上覺得真的有夠賽.....幹根本閃不掉是要怎樣)
所以內文不會提雙方當事人的年紀及身分,避免討論失焦。
今天在人車共道的地方出了單車車禍,我是騎單車的那方。
下圖是交通大隊的警員畫的初判表,我把人名簽名跟文字寫到的內容應該都塗掉了
橘色星星則是行人走出來的騎樓處。
https://i.imgur.com/JqUlwR0.jpg
下圖是出事的店家門口,並非當時照片而是在 Google map 截圖下來
+ 用小畫家簡單畫一下:
小畫家畫的那一張圖沒有畫很準,
但在我那時候的主觀是看不到行人的,
而我在人車共用道的時候 "自認" 也騎的算慢。
想問的問題是:
在這種騎樓跟人車共用道同時畫列的狀況,
假使行人在單車騎乘者的地方直接竄出時,
作為單車騎乘方,有沒有方法在當下 / 事前做其他的防衛性駕駛?
或是有沒有相應的法規保障單車方的權益?
p.s:我已經知道正常狀況下人車共用道下,人的路權一定比車的路權大
我也十分認可應該優先保障行人這一點,
但作為單車騎乘方時遇到我主觀上閃不掉的用路人就很困擾...
騎單車的也是人啊 QQ
很少很少在八卦版 Po 文
但覺得這件事真的需要討論,謝謝大家閱讀m(_ 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