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 世界衛生組織 菸草控制框架公約(WHO FCTC)無煙菸品授證學員 王郁揚
https://i.imgur.com/XLzRZf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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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衛福部國健署菸捐沒有依法行政、專款專用,
濫用菸捐宣傳熱傷害(與菸害防制毫無關聯用途),衛福部回覆:專款專用、合法。
諷刺......真的是黨說了算,你想怎樣就怎樣,
那麼,吸煙室能不能先蓋,讓不想吸到二手煙的人可以不用一直吸二手煙。
作者:
ltytw (ltytw)
2021-05-21 23:22:00這文應該會涼掉 說明台灣人不在乎
作者: superya 2021-05-21 23:23:00
綠共日常,繼續亂搞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1-05-21 23:24:00菸害防制法第4條第4項規定 <-與其玩弄專款專用的非法律名詞,找立委修掉法條正式授權的使用範圍比較實際
作者:
luben (魯蛇中的魯蛇)
2021-05-21 23:24:00國建署只能當邱太空人的小金庫 其他都是挪用公帑
作者:
s78543 (威士忌)
2021-05-21 23:25:00黃國昌之前有問過 沒人屌他
作者:
ME13 (小鳥)
2021-05-21 23:25:00前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1-05-21 23:25:00立法院訂的法條,其文字上寫明的授權範圍就是這樣廣立法機關這樣立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沒毛病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1-05-21 23:26:00還敢抽菸阿y
法就是用來改的,CD輪停一年是法規規定,為了選票可以臨時改成A-F輪
作者: wraith13 2021-05-21 23:32:00
推
作者:
hizuki (ayaka)
2021-05-21 23:32:00電子煙放嘴裡不算醫療器材
作者:
etrangere (outsiderOfTHEworld)
2021-05-21 23:37:00菸黨啊 不是早就說了...
作者: andan (Everything) 2021-05-21 23:42:00
高調! 專款專用真的見鬼了!
作者:
dinotea (﹃﹄【綠茶】﹃﹄)
2021-05-21 23:43:00武肺滅菸黨
作者: linbsing 2021-05-21 23:44:00
把項目列入就都專用了 另台灣人只是仇吸煙者 不管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