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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黃哲明
3.完整新聞標題:
【名嘴母枉死】酒駕先關3天? 法務部長:《刑法》無明文須行政機關權衡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一名方姓男子日前被查獲酒駕交保隔天,又涉酒駕並撞死名嘴黃暐瀚的母親,輿論再度呼籲加重酒駕刑責,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陳喬琪更建議比照國外作法,查獲酒駕者先關3天再說。法務部長蔡清祥今表示,基於「罪刑法定主義」,《刑法》未明文規定可不經偵審程序先關3天,但《社會秩序維護法》有拘留1天到3天的處罰規定,須由行政機關通盤權衡是否可行,法務部願協助相關的法制作業。
從事美髮業的方男本月5日清晨,涉酒駕撞倒步行過馬路的黃母,更拖行70公尺造成黃母慘死,方男酒測值達0.4,但他肇事後不僅立刻到超商買啤酒喝下,被疑企圖混淆酒測正確性,更被查出前一天(5月4日)凌晨也被查獲酒駕,當時酒測值為0.25,因沒肇事而獲交保,不料隨即再犯、釀成大禍,且肇事車就是前一天被扣、剛領回。
擔任馬偕醫院精神科資深主治醫師的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陳喬琪,認為應比照國外作法,酒駕者被查獲就先關3天,因我國法令還缺這一塊規定,導致酒駕者獲釋後,領回被扣的車繼續喝酒、繼續開車,所以希望立委推動修法,用「抓到先關3天」的作法嚇阻酒駕。
蔡清祥表示,須先界定查獲酒駕者先關3天的作法,性質為行政處罰還是刑事處罰,若是前者,《社會秩序維護法》有拘留1天到3天的處罰規定,主管機關為內政部,至於交通部主管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酒駕者的處罰包括罰鍰、扣車、吊扣或吊銷駕照,但沒有拘束人身自由的依據。
蔡清祥說,前年(2019年)酒駕刑責修法加重前,發生一位台中彭爸爸讀大二的獨子遭酒駕慣犯撞死事件,當時法務部就主張加重刑責,若酒駕累犯又肇事撞死人,應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論處,但後來未能通過修法。
蔡清祥指出,基於「罪刑法定主義」,《刑法》目前沒有查獲酒駕者先關3天的明文規定,檢察官偵辦這類個案若認定有羈押事由與必要,才會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刑法》要直接關3天處罰酒駕者,比較難」,所以暫時關3天的作法,應該比較傾向行政處置。
蔡清祥強調,尊重行政主管機關對於是否採納查獲酒駕者先關3天的通盤權衡,只要是能夠有效遏止酒駕行為,若有相關法制作業上的需求,法務部願意提供協助。(黃哲民/台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508/GISWWHRQQBCTFDEQFCPZ3KJWNE/
6.備註:
與其期待行政主管機關關三天
還不如趕快通過修法吧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21-05-08 16:59:00
關車就好了,不能隔天就領車
作者:
azik (溫水不冷)
2021-05-08 16:59:00那也不過就三天後死其他人,好可憐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21-05-08 16:59:00講這麼多沒人要聽喇 只要聽名嘴搞情緒勒索就好
作者:
wen17 (祭祀風的人類)
2021-05-08 16:59:00本來就是找立法院
作者:
luben (魯蛇中的魯蛇)
2021-05-08 16:59:00533也無明文,大家同意就好
作者:
dly (準確而不是快速)
2021-05-08 17:00:00不爽不要住
作者:
Goog1e (咕狗)
2021-05-08 17:01:00酒駕發言人表示:
作者:
guhong (小瘦子)
2021-05-08 17:01:00我修過刑總的同學說 酒駕不是殺人 因為沒有主觀犯意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21-05-08 17:01:00修法很難?
作者:
ultraccs (shungs)
2021-05-08 17:08:00dpp一堆愛喝酒 你叫他修法 怎麼可能
作者:
richjf (jeff)
2021-05-08 17:10:00假新聞關三天 撞死人不用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21-05-08 17:11:00就創個"可預見之過失" 然後罪刑五年起跳 就好了
作者:
now99 (陳在天)
2021-05-08 17:13:00檢察官沒移送就很扯了
作者:
j9145 (Swordcane)
2021-05-08 17:17:00民進黨就覺得只要距離近,喝點酒開車不是甚麼大罪阿
作者:
widec (☑30cm)
2021-05-08 17:17:00假新聞當然要關三天,誰叫你罵民進黨?
作者: DimlyLit (陰暗) 2021-05-08 17:21:00
推個,法律人的 話術旋轉
作者:
tiltheday (tiltheday)
2021-05-08 17:26:00台灣的立委,有多少人是認真在立法的?
作者:
somanyee (Soman)
2021-05-08 17:26:00中國是15天,行政法
作者:
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
2021-05-08 17:30:00中国酒駕撞死人的發生率和台灣差不多 關15天並不會降低那些心存僥倖賭一把的人 要想其它事先防範的方法才行
就國民黨提案被民進黨擱置了啊國民黨團之前已經提案了 民進黨不給過
作者:
Ruid (這人生,煙花一場)
2021-05-08 17:37:00反正行政機關就先踢皮球,等風頭過就又沒關係了修法?等撞死法官吧
無主觀犯意?所以思覺失調、酒醉、吸毒殺人都不算殺人是這樣來的?被不定時炸彈殺了只能自認倒霉?結果反而過失致死還判的比較重?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21-05-08 17:46:00沒有法官死,沒有人在乎
作者:
somanyee (Soman)
2021-05-08 17:48:00不是啊,你說跟台灣差不多,所以無效? 該跟關15天之前的中國自己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