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ul (腹內原來草莽)
2021-05-07 13:34:24是沒搞懂還是裝不懂
"嚴懲酒駕最重判死"那是最重不是加害者最終的審判結果阿
如果真的有心要來嚴懲酒駕就做出實際一點可行性高的修法
1.酒駕超標先關三天起跳
2.酒駕肇事依情節輕重來施以鞭刑
3.酒駕肇事沒有最重判死就是直接無期或死刑
4.酒駕的連帶責任一定明文規範
能這樣才是真改革也才會讓台灣價值露出破綻的修法方向
不然就不要說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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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啟臣促修法嚴懲酒駕 最重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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