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知心10多年 玉米濃湯摻FM2給好友喝趁機

作者: sodistrues (true)   2021-05-07 11:38:03
A女說被沈男強迫幫他咬,
可是A女身體各部分沒有男方dna,這樣也能性侵成立,xd
原來台灣性侵成立跟性騷擾一樣,只要女方覺得被性侵就成立
看來承審法官不是女的就是騎士團啦
※ 引述《tracymate (混)》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林宜樟
: 3.完整新聞標題:
: 知心10多年 玉米濃湯摻FM2給好友喝趁機性侵
: 4.完整新聞內文:
: 嘉義縣沈姓男子與從國小認識的A女往來10多年,A女還將沈男視為知心好友,但沈男卻

: 嫌在2019年11月24日晚上,趁A女心情鬱悶,約他聊天解悶時,將FM2摻入他買來的玉米

: 湯中,交給A女食用;A女喝下玉米濃湯後,意識模糊,但記得沈男將下體硬塞入她口中

: 隔天到醫院檢驗,發現體內有FM2成分殘留,報警提告,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日前依

: 藥劑強制性交罪,判處沈男有期徒刑7年6個月,可上訴。
: 經查,A女當天晚上8點多因心情不佳,用臉書聯絡沈男邀他到租屋處聊天,沈男晚上10

: 多買麥當勞套餐到場,2人各喝一杯玉米濃湯。A女一開始覺得濃湯有苦味,但沈男稱另

: 杯也有苦味,A女因而喝下,晚上A女因藥效發作,意識模糊,沈男先載同在租屋處的A

: 友人回家,又折返A女租屋處,25日凌晨對A女口交。
: A女醒來後,發現前夜記憶喪失,但記得沈男將下體塞入她口中,懷疑遭下藥強姦,到

: 院抽血檢驗,驗出FM2代謝物,因此報警。
: 偵訊時,沈男坦承跟A女從小認識,當晚有買玉米濃湯,食用後將垃圾都帶走,但否認
使
: 用藥劑及強制性交;沈男辯護人稱,此案是A女臨時主動邀約,沈男無從預謀,且從男

: 角度來看,下體可能被咬,不會敢把下體放進A女口中,而A女友人後來有到場,A女並

: 告知友人玉米濃湯有苦味,而A女的LINE對話多次提及心情阿雜等悲觀內容,不能排除

: 自行服用藥物,且A女身上並無跟沈男有關跡證。
: A女說,與沈男認識10年,沈男曾向她表白,但她婉拒,後來沈男仍時常關心她,她覺

: 很感謝,是很好的朋友,很夠義氣。當晚因心情不好聯絡見面,問他工作意見,晚上11

: 多昏沉想睡,感覺沈男將下體放入她口中,還要脫衣服,她有反抗,後來就沒有意識;

: 天下午跟朋友聊到此事,朋友陪她到嘉義基督教醫院抽血驗尿檢驗。
: A女偵訊時說,她記得沈男跨坐在頭部,用手捏臉使她嘴巴打開,把下體放入嘴巴,自

: 叫不出來,嘴裡還有下體味道。她也覺得奇怪,以前沈男買食物來垃圾都不帶走,這次

: 把麥當勞的垃圾都帶走,她認為沈男違反意願將下體插入她口腔,因此提出強制性交告

: 。
: 法院認為,A女的供述前後相符無矛盾,若非親身經歷,難以杜撰,且當時也另有心儀

: 象,應不會甘冒玷污自身名節編織被害情節,使個人隱私遭外人評論。而A女友人證詞

: 與A女所述相符合,醫院確實檢驗出A女尿液有FM2成分,而A女在案發後,有創傷反映,

: 諮商師晤談,且到身心診所就診後,發現此案造成她有非特定焦慮症、混合焦慮及憂鬱

: 緒等症狀。
: 法院認為,證據顯示沈男主動提及要幫A女買食物,邀約到購買長達2小時,有時間預謀

: 備FM2下藥,而辯護人稱男性怕生殖器被咬不敢放進口中,顯屬無稽;雖然A女身體各部

: 並無沈男跡證,然而法院認為,沈男以FM2讓A女意識不清,未遭強力反抗,無跡證本屬

: 常。
: 法院認為,被告所為已犯刑法第222條第一項第四款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被告為滿足

: 慾,利用A女對其信任,進行強制性交行為,侵害其身體自主權,身心受創,犯後未坦

: 面對己身犯行,也無和解,處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21334
: 6.備註:
: 喝完玉米濃湯後,請吃熱狗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21-05-07 11:41:00
男女平權早就是笑話...  男生要學會好好保護自己呀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21-05-07 11:42:00
這加害人犯後態度不佳~死不認錯為什麼沒有加重判刑?
作者: Xing97302 (幹古專用帳號粉絲)   2021-05-07 11:44:00
噁男+1
作者: l88 (188)   2021-05-07 11:46:00
審判長看名字應該是真的是女的2F 判決書真的有因為男的不認罪而判更重 7年算很重了 這又不殺人。看完判決書只能說扯啦 真的一點直接證據都沒有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21-05-07 11:47:00
邏輯上來說不會有女生自己下藥給自己的
作者: l88 (188)   2021-05-07 11:48:00
就算女生不下藥給自己 也無法證明是男的下的阿...
作者: airawesu   2021-05-07 11:48:00
法院談三小屁邏輯啦 證據拿出來好嗎
作者: pp0731 (pp)   2021-05-07 11:48:00
女方依稀記得就能成立了,行房記錄器已不足以供肥宅自保
作者: l88 (188)   2021-05-07 11:49:00
更何況你那邏輯根本垃圾 實務上就是真的有這種例子
作者: airawesu   2021-05-07 11:49:00
要談邏輯去辯論社 沒有證據好意思談法學?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21-05-07 11:49:00
沒做的事是要怎麼認罪 嫌豬手事件台灣版?
作者: feng0312s (feng)   2021-05-07 11:50:00
按照邏輯也不會把毒包寫上自己的名字嘻嘻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21-05-07 11:51:00
迷姦一個女孩子毀他一生~我不覺得和殺人有什麼不一樣!
作者: kirisame   2021-05-07 11:51:00
喝湯配香腸比較營養
作者: oriron (愛上Lounge的Lazyman)   2021-05-07 11:53:00
行房記錄器ㄋ
作者: l88 (188)   2021-05-07 11:54:00
你覺得怎樣是一回事 那也要先證明他有做啊 本案根本沒證據連DNA跡證都完全沒有 男方下藥的證據也沒有 這也能判?
作者: MarcPolo (MarcPolo)   2021-05-07 11:55:00
騙鬼 不會有人自己下藥自己 什麼鬼邏輯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21-05-07 11:56:00
這個案子是連下藥都無法跟男方做連結也能成立 真的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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