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en0625 (新的一天:))
2021-05-05 20:22:07我再想
如果改成這樣
或許可行?
政府強制立法
比照菸害防治法
在酒瓶身上標示
"喝酒可能導致精神恍惚,喝酒上路容易導致車禍發生及人員傷亡"
"酒後駕車害人害己,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然後標到瓶身一半
我想
就能以故意殺人/殺人未遂去判了吧?
作者:
yang421 (平凡就是不平凡)
2021-05-05 20:23:00喝醉了自然就不記得這些事了~你不能用他不知道的事情罰他
作者: StylishTrade 2021-05-05 20:23:00
很累開車也一樣阿
作者:
linchw (james)
2021-05-05 20:23:00建議發放防酒駕小卡 以及召開行前會議(咦?
作者:
Neil000 (\ぱんぱかぱーん♪/)
2021-05-05 20:23:00擋風玻璃上面強制貼防酒駕小卡 方向盤中間也貼一張
作者: StylishTrade 2021-05-05 20:24:00
以後抽血驗疲倦程度
作者:
linnx (d調)
2021-05-05 20:24:00不行,要證明行為人是故意去撞死人太難
建議 酒駕一律無罪。 來去酒駕撞死人囉,~這樣就不用去證明什麼,多方便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5-05 20:25:00去看我那篇啦
作者: StylishTrade 2021-05-05 20:25:00
一堆很累的都在開車跟酒駕沒兩樣
作者: xldd (貓) 2021-05-05 21:28:00
那大家以後不就都跑去吸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