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跟騷法中有禁止這樣的行為
“過度追求、要求約會或其他追求行為”
“寄送物品或影像”
看來不僅老一輩所謂的
“烈女怕纏郎”
(女生原先拒絕男生,但男生持續努力追求,終於打動芳心)
“追女生要持續厚臉皮追求”
這些前人曾經成功過的招式再也不能用
就連稍微主動一點也有可能被對方主觀認定是過度追求
而且男女都適用
看來以後大家就被動擺爛
看誰要冒著違法的風險忍不住行動
如果以這種法規塑造的社會風氣
看來會越來越多人選擇單身
少子化也將越來越嚴重了吧
爽爽爽
作者: leoqqqoel (leoqqqoel) 2021-04-22 13:52:00
全面支持台灣生育率0%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21-04-22 13:52:00擔心太多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1-04-22 13:52:00笑死 早點看卡通 不會被告
你一直看著對方的IG跟FB,就當你符合第一款追縱了…
作者:
Leoreo 2021-04-22 13:52:00留島不留人 支那政見 小菸實現
作者:
widec (☑30cm)
2021-04-22 13:53:00主動一次就好,不要主動兩次
作者:
mirza (張良)
2021-04-22 13:53:00這個很難說,如果用在對的地方,可以保護當事人
作者: i376ers (你說呢?) 2021-04-22 13:53:00
基因篩選 島民洗淨
作者:
cores (24番)
2021-04-22 13:54:00保護女權到了1個極緻,貞操帶換男的戴
作者:
mirza (張良)
2021-04-22 13:54:00如果用在錯誤的地方,就變成保護黨事人了
作者: zzTwo (粒粒二號) 2021-04-22 13:54:00
以後問路 幫忙拍照 一律拒絕了
作者: Captain5566 (揉○部主將) 2021-04-22 13:54:00
真的假的..我常常巡邏喜歡女生的FB..還不斷按讚..
作者: i376ers (你說呢?) 2021-04-22 13:55:00
看條文網路也算喔
作者:
cosmite (K)
2021-04-22 13:56:00草食男+N
作者: doggy0704 (azami) 2021-04-22 13:56:00
並不會,纏到被對方告怎麼可能還有機會,醒醒
作者: leoqqqoel (leoqqqoel) 2021-04-22 13:56:00
這樣ig按追縱 是不是就會被告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