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1ON (Fake)
2021-04-22 03:05:09※ 引述《rebornMAI (絢麗舞廳小公主)》之銘言:
: 我想請問
: 故意拿手機在女生裙子旁邊晃
: 但其實根本沒開機
: 這樣被抓到會怎樣
: 就這樣放過你 然後重複操作 讓警察跑來跑去的??
: 這樣有梗ㄇ
很有梗
你外在舉動「看起來」就是在偷拍
偷拍-刑法315之1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
女孩子裙子裡面=身體隱私部位
客觀上:你有偷拍舉動,而且拿手機她裙子那裡在晃惹
主觀上你只是屁孩,不過這等等討論
然後因為你正在偷拍,這個符合刑事訴訟法88條現行犯定義。
刑事訴訟法88條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狠一點的話,任何人都可以直接用強制力逮捕你。
接著就打電話叫警察來,把你上銬帶去警局做筆錄。
你要說你只是做做樣子就跟法官說ㄅ。
順帶一提我學弟問過我阿路人如果逮捕你的時候你受傷了怎麼辦?
路人會依法令之行為(刑訴88)不罰。
大概這樣ㄅ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1-04-22 03:06:00義憤下的見義勇為好像不罰 除非太刻意下手過重0.0?
作者: linda17a3 (510) 2021-04-22 03:07:00
我你學弟是k少?
有說在裙子下嗎?客觀上有沒有成立現行犯有討論空間好嗎
重點是當場強制力逮捕好了,一看手機沒開機媽的被捕的人沒K爆你就很好了,還要反告你強制罪照你邏輯,我在路上隨便看到人不爽就逮捕然後被捕的人自己再權跟法官檢察官說明自己冤枉嗎?很有趣那我在路上看到兩個人互罵我可不可以直接把它們兩個都當現行犯逮捕還是有人罵我,我就把他逮捕
路人或家屬打小偷 強盜 強姦犯 警察通常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甚至路人幫追肇逃的車子 那違規也是警察可以護航不開
有沒有成立現行犯,本來就是該限縮客觀上有無成立妨害秘密罪,我不認為有成立啦為啥拿手機再裙子旁邊晃就是偷拍當下一看手機關機、沒照片沒影片。早就應該放人了
除非旁邊有人看到你正在煙滅證據,正在刪正在關機總之啦,頂多警察問一問看一看而已
今天可能人家找不到偷拍證據,不過你鬼祟行動本身並不會因此就合理化,一樣是有後續困擾的風險。建議無聊噁男還是擼擼睡就好,不用在那想孔想縫,可悲。鬼祟行為本身就是性騷擾了,又不是沒偷拍證據就OK。很難想像一位愛惜羽毛的男士,會去攪這種屎,這話在生活圈傳開,難道別人的反應會是你沒被找到偷拍證據好棒棒?
作者:
a94037501 (dumbfounded)
2021-04-22 03:52:00求分享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