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86249 (金羊)
2021-04-02 11:24:20※ 引述《ccucwc (123)》之銘言:
: 個人覺得公寓一樓店面屬全住戶共有,店租直接當公積金,收入拿去維護大樓的方式台灣
: 新建的公寓可以參考看看。
在台灣,貪婪的房東會覺得憑什麼要用我的錢替別人家修繕
,台灣人真的少了很多群體榮譽
就連自戶租賃外人的房屋也是
台灣一堆不想負責租屋修繕的惡劣房東
什麼東西壞了就跟你說,加減擋著用、外面有投幣洗衣機
甚至,你用壞的,要賠我一台
還有法盲跟你吵不知道43%列為要必要費用,不知道租賃專法
肯定是國情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