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NDO777 (KENDO777)
2021-03-31 22:06:25如題
法律規定不能跟特定年齡一下的人性愛
法律是不是剝削了幼女的性自由
幼女因為大哥哥給他糖果願意做愛
應不屬性侵
但是法律卻不允許
有八卦嗎?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21-03-31 22:07:00報警
作者: Roooz (Roz) 2021-03-31 22:07:00
FBI快來喔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21-03-31 22:08:00結果幼女都跑去跟同年齡的搞,兩小無猜條款
作者: GOD5566 (5566之神) 2021-03-31 22:10:00
支持你 建議去遊行爭取
作者:
PttMania (批踢踢狂熱)
2021-03-31 22:13:00認真說 我也這麼覺得
作者:
linnx (d調)
2021-03-31 22:14:00作者:
jgj12321 (Creat yourself)
2021-03-31 22:15:00搞不好之後就沒了哦 你看通姦都能除罪化了呵呵
作者:
PttMania (批踢踢狂熱)
2021-03-31 22:16:00騷不騷是看人不是看年紀
作者: Oxhorn 2021-03-31 22:18:00
無邪氣樂園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3-31 22:18:00法律主要還是以保護思慮不周的小孩為基礎設計的我覺得折衷一點的做法是,保留禁止與小孩性交的規定,但開放讓小孩參加考試,測驗他對性交的涵義、可能產生的後果,確認他對性有所認識,通過測驗的話發給他證書,代表他具備性自主權了同理小孩結婚、投票、民事法律行為,我希望都能做此設計
作者:
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
2021-03-31 22:33:00髒她是想要跟糖果做愛,不是跟戀童癖
作者:
sondbe (Mikuchika)
2021-03-31 22:39:00請您支持跟蟑螂卵鞘裡的幼蟑螂性愛戀童癖權益靠您囉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