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21-02-10 13:44:25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帶刀砍人後自首 被砍者自保回砍1刀均被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帶刀砍人後自首 被砍者自保回砍1刀均被起訴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1/02/10/3437563_1_1.jpg
張姓男子走進餐廳,把短刀丟在桌上,拿長刀指向穿黑衣的周男,對其叫囂。(民眾提供
)
2021/02/10 13:05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41歲張姓男子,帶長、短刀到魚池鄉某餐廳尋仇,短刀
先丟桌上,持長刀朝周姓男後頸部、背部、手臂砍劃多刀,周男為反抗拿起短刀劃傷張男
胸部和手臂,雙方日前都被傷害罪嫌起訴,周男對此大感不滿,指自己手的神經都被砍斷
,砍人者不是殺人什麼才是殺人?
41歲的張姓男子是在去年9月,請朋友載他到魚池鄉某餐廳,帶著長短刀各一把走進餐廳
,見周姓男子和幾名親友在吃飯,先將短刀丟周男面前,隨即持長刀朝周的後頸劃一刀,
餐廳女員工趕緊上前要拉開張男,被張恐嚇「再靠近連你一起殺!」。
周男被砍一刀,拿起桌上的短刀,並開啟刀鞘,張男見狀馬上再持長刀向周男砍了數刀,
砍中其背、手臂,周男也拿短刀朝其砍去,劃傷張的胸口上方和手臂,張男拿著長刀離開
,隨即到派出所自首,張、周兩人都被依傷害罪嫌移送,張男還多了「恐嚇」罪嫌。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日前偵結該案,張男與周男都被依傷害罪嫌起訴,周男對此頗感不滿,
指他的手被砍到神經都斷了,沒辦法正常工作,每日活在恐懼中,張男卻只被以傷害罪名
起訴,但其砍人兇猛,根本是殺人。
南投檢方表示,承辦檢察官是依各種事證來作為判斷,當事人若有意見,可向法院提出主
張,由法官進一步審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37563
6.備註:
科科科....
作者: deltarobot (翻出來比大隻小隻啊) 2021-02-10 13:45:00
台灣法匠: 只能乖乖被砍 不能砍回去
作者: moto000 (小金剛) 2021-02-10 13:46:00
鬼島反擊會被重判
作者:
whitefox (å…«åè¬å®šå˜å®…ç”·)
2021-02-10 13:46:00讚
作者:
Induction (記得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2021-02-10 13:46:00這人可能是霸刀傳人 霸刀第二式 還汝一刀
作者:
tuna0128 (新手小鮪魚)
2021-02-10 13:46:00華碩?
作者:
jab (Jab 滉)
2021-02-10 13:47:00法官進一步審理 大概兩年後吧 還是馬上回砍划算
作者: barry1027gg (Liukoo Pig) 2021-02-10 13:48:00
砍人的厲害 故意帶把短的給你 互砍佔上風還能互控傷害
作者:
wwf1310 (大賺3千小賠5萬)
2021-02-10 13:49:00廢話 法官前陣子巴梨銀行事件不是有超多超多位被收買?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21-02-10 13:49:00南部法匠 不意外
作者: eDrifter 2021-02-10 13:49:00
傻傻的 當然是空手奪白刃 你不會 你活該 CC
作者:
orze04 (orz)
2021-02-10 13:50:00法官:還沒審就先被噴了?? 檢察官你搞我?
作者:
wwf1310 (大賺3千小賠5萬)
2021-02-10 13:50:00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NONO 是一整船都被收買
作者:
Risedo (進 化)
2021-02-10 13:51:00有沒有那種被圍毆結果把對面打傷還要付錢的
作者:
wwf1310 (大賺3千小賠5萬)
2021-02-10 13:51:00補一下, 收買的時期是國民黨執政時…避免又KMT粉出來噁
作者:
piyieen (Nightshift24)
2021-02-10 13:52:00文組誤國 建議以後都理組來當法官
作者:
kilof (KiLoF)
2021-02-10 13:53:00尋仇 某類人就常常尋仇拉
作者:
rukawa514 (轉一轉舔一舔放到嘴巴裡)
2021-02-10 13:53:00我之前就講過啊,還手變互毆
作者: eayterrr 2021-02-10 13:53:00
想想也是 法匠不太有機會被砍
作者: raku (raku) 2021-02-10 13:54:00
法律會還你公道...........屁啦
作者: raku (raku) 2021-02-10 13:55:00
還汝一刀不是第三式嗎?
作者:
laba5566 (最愛56家族 啾咪)
2021-02-10 13:55:00不要還手 給人家砍 法院會還你公道 ㄏㄏ
作者: Coffier (Coffie) 2021-02-10 13:56:00
法匠:你要會奪刀阿,電影不是都有教?
作者: raku (raku) 2021-02-10 13:57:00
法匠:長刀者砍1刀即罷手,無殺人意圖,後續被短刀攻擊為自衛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21-02-10 13:58:00檢察官吧
作者: raku (raku) 2021-02-10 13:59:00
且自首可減刑。至於短刀者在長刀者已罷手後攻擊,不符自衛條件,且無自首。===>後續短刀者不滿在庭上跟法官大聲爭辯,最後
作者:
boringuy (不看不聽不想)
2021-02-10 14:00:00記得送襯衫就好啦
作者: raku (raku) 2021-02-10 14:00:00
被判比長刀者還重....
作者:
th11yh23 (腦沙拉手術)
2021-02-10 14:01:00整篇新聞法官都還沒出現就有人開罵了笑死
這整篇甚至沒提到法官,你們是劇本只有罵法官沒有罵檢察官的喔
作者:
isco (踏著月光回家)
2021-02-10 14:03:00下次記得砍對人
作者:
ciplu 2021-02-10 14:05:00看來在台灣 防衛都是不正當的
作者: onedaymor (遠古海鰻) 2021-02-10 14:10:00
檢察官吧 都還沒到法官
作者:
shpongle (LIONS 113)
2021-02-10 14:16:00都被砍了還不能反擊 法律人腦袋都裝什麼
一堆鄉民連起訴是誰的權責都搞不清楚 只知道罵法官 笑死
作者: rosydark (Fermi) 2021-02-10 14:17:00
法匠
我猜一堆人大概以為檢察官=法官 然後這些人最愛罵人法匠 哈哈哈哈
作者:
rover10 (é€™éš»ç†Šä¸æœƒå˜´ç ²)
2021-02-10 14:21:00因為鄉民都身兼檢察官、法官、上帝啊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21-02-10 14:29:00法律人就知覺失調啊
不錯啊,長刀一刀不算殺人,以後8+9相殺都一刀往腦門或脖子過去就好,反正只是傷害或重傷害嘛
作者: the0n782 (麥面包) 2021-02-10 14:40:00
你不會奪刀嗎XD?
作者:
sank (SANKK)
2021-02-10 14:56:00臺灣的法官都會要求空手奪白刃了
真的快笑死 這已經不是法盲的問題了,連文章都不會看,還是檢察官和法官分不清楚
現在找人麻煩找那些不怕死的 不怕關的 錢準備的厚一點打官司 只要對方反擊就變互毆 互相傷害罪 不反抗就被活活砍死
作者:
chaoliu (眼睛快闔上)
2021-02-10 15:23:00檢察官的想法就是有沒有罪給法官判啦 ==是說檢察官真的很軟 他也能選擇不起訴 但他選擇打保守牌
作者:
misu2718 (ID 好威阿)
2021-02-10 15:40:00文組就是沒有正當防衛的觀念
作者:
ll6a (老成a~)
2021-02-10 15:50:00這種傷害證據足夠是一定會起訴,主張正當防衛是在法院主張法官就自己自由心證有沒有違反比例原則,上面罵檢察官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