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妹妹把小肉豆藏在尿尿的地方!!!!!!

作者: ispv7   2021-02-09 07:13:50
原PO發的就是一篇廢文
客觀上不會引發他人性慾(有的請承認)
也不會滿足自己性慾( 最多就是發廢文舒壓)
所以這並無涉猥褻
反過頭來看
那些人身攻擊公然侮辱的
那可是實實在在的犯罪行為
到時候開庭
建議原告可以請求檢察官 命他們對社福機構支付金額
換取緩起訴
這樣一來 既可以導正歪風 又對社會有幫助
以上建議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21-02-09 07:16:00
不會這麼麻煩啦 罵人就一萬二底 到七萬吧 用不到緩刑https://images.app.goo.gl/ha3zJUDJ9DzXWuAH8雖然我不懂但是我會估狗啊獎這麼多 你說說看 判刑緩刑案例占幾趴啊無趣 還以為我會被打臉
作者: srasn (好想舔姐姐的奶頭)   2021-02-09 07:26:00
光看你刑事案件還用原告就知道你刑訴沒唸熟
作者: Jimny5566 (帥啊!老皮!)   2021-02-09 07:26:00
要起訴原po很難吧,八卦板跟西斯板都是18禁板原po在18禁板po這種文章會有事嗎?
作者: srasn (好想舔姐姐的奶頭)   2021-02-09 07:31:00
前面說人不懂去唸書 現在自己講錯還說又不是在寫文章 不要雙重標準啊
作者: Jimny5566 (帥啊!老皮!)   2021-02-09 07:31:00
我是指一堆人都說原po文章涉嫌刑事,可這裡是18禁板…怎麽看都不覺得有事
作者: skyyo (魯蛇收集師)   2021-02-09 07:48:00
ispv7貼的也是律師去回朔判例做的統計 你多有水準說來聽聽看錯id更正 score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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