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雇主控移工為求換雇主怠工 民團籲正視弱

作者: sunstrider (逐日者)   2021-01-12 18:14:16
雇主控移工為求換雇主怠工 民團籲正視弱勢雇主權益
曹晏郡 莊志成 / 台北報導
2021-01-12 12:56 最後更新:2021-01-12 15:08
https://youtu.be/AfHo6P7ocnA
在台中市,有一名婦女指控家中的印尼籍看護,因為想轉換雇主所以刻意怠工,向勞工局和社會局求助。協助處理的雇主聯盟呼籲相關單位正視弱勢雇主的生存權,不適任的移工就請他回國。
影片中,移工雇主不滿質問家中的外籍移工:「洗澡洗一半,你有沒有叫我答應你,然後答應你三月份要讓你走?」移工也回擊:「我哪裡沒有幫你洗完?」
畫面中坐在輪椅上的移工雇主,向台中市勞工局和社會局陳情,指控家中的外籍移工,幫自己洗澡只洗一半,還不給吃飯。
移工雇主和外籍移工你一言、我一句地吵:「他不讓我吃飯!」「我也沒有吃飯!」 「問題是妳吃蛋糕啊!」「哪有蛋糕?你亂說話!」
雇主聯盟協助該名個案,指出這位看護因為想轉換雇主才做出這些事。根據勞工局了解,雙方平時相處就不太融洽,該移工沒有施虐;雇主聯盟認為,弱勢雇主難以行動,不得已才需要看護,但現在要擔心看護怠工,或是被不合理對待,因此希望相關單位正視問題。
協會理事長賴昱菘認為:「涉及到了虐待身心障礙者,像這樣惡劣、不適任的那個外籍看護工是要讓他出境啦,外籍看護工轉換一定要有一個平台,資料能夠透明,(了解)他究竟在前一個雇主那邊是因為什麼事情而轉出的。」
移工團體贊成勞雇雙方的資訊都應該透明化,同時也指出,看護不只是勞力活,還要考量情緒、薪資條件等狀況,同時也必須檢視政府相關部門的勞動人力和長照資源是否到位。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強調:「當他(移工)可以轉換的時候,原本需要看護的這個家庭就應該可以聘(新看護),因為病人不可以有一天沒有人,所以我們也建議勞動部要改這個法令,看護工一個月的薪資是一萬七,我想沒有任何一個人願意以一個小時24塊錢的這種薪資去照顧一個病人,重點是政府完全沒有擔起長期照顧的責任。」
勞發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副組長蘇裕國舉例說明:「雇主對他(移工)有積欠工資,因為是雇主責任,所以移工沒有責任,就可以讓他依照59條來轉換。那如果覺得這個跟移工在溝通上面需要他人的協助,移工他自己遇到雇主這邊的申訴事項,那也可以直接撥打1955。」
勞動部指出,看護是否能轉換,必須依照就服法規處理,未來也會持續協助處理,並審視、檢討相關措施。
PTS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08497
幹你JPTT,內文又不見了
作者: nh60211as   2020-01-12 18:14:00
貼新聞也怠工
作者: ctw01 (0000)   2021-01-12 18:17:00
可憐 勞工新聞 現在大家連噓懶得噓
作者: Eowyn (伊歐玟)   2021-01-12 18:19:00
弱勢雇主好可憐
作者: lolic (lolic)   2021-01-12 18:23:00
弱勢雇主跟弱勢勞工比哪個多 當然懶得噓
作者: windalso (windalso)   2021-01-12 18:25:00
弱勢雇主 嗯?
作者: zergaiur (aiur)   2021-01-12 18:31:00
外勞要辭職就讓他辭啊轉換雇主又如何為什麼不能轉換雇主為什麼不能辭職莫名其妙啊, 講得好像實只是很嚴重的事講得好像辭職是很嚴重的事雇主有很弱勢嗎, 外勞辭職還不是可以聘一個新的
作者: jisian   2021-01-12 18:42:00
樓上 勞動部規定移工轉換雇主求職期間全部花費由原雇主承擔 此外在移工找到新雇主之前都不能找新移工所以一旦移工離開 身障家庭必須面對約莫三個月的空窗期半身甚至全身癱瘓的家庭,誰能承受這麼久的空窗期?
作者: k44754 (9527)   2021-01-12 18:56:00
左蠢:外勞不會有錯,醫定素慣雇主
作者: ItsTimeToGo   2021-01-12 19:13:00
就是雇主待遇差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21-01-12 19:46:00
一個月只給一萬七 到底是誰弱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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