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21-01-06 21:05:22更詭異的,
是努力提倡不要檢討受害者的時候
卻絲毫不提及
這社會對"被害人"的保護卻越來越少
以前一個加害人不但要公佈長相個資
甚至還要被人肉搜索連累親友
現在反而加害者的資料被保護的越來越好
不只不用被人肉
連長相都要被掩蓋
反而受害者往往被人肉搜索
公佈長相個資,甚至親友狀況
以前加害者有可能被處死
現在加害者卻往往可教化可治療
不但不用判死
甚至連刑罰都越來越輕
要脫產也極為容易
各種預防措施,保護令,電子腳鐐
根本很容易就能鑽漏洞
不但死不了關不久還賠不起,甚至更容易重獲自由
在這種實質狀態下
不能檢討被害人,到底是保護
還是鼓勵大家成為被害人呢?
到底是檢討被害人的噁心
還是不檢討被害人的噁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