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小魯我認識一個朋友,
雖然他之前對某間規模不小的公司多有批評,
但不久前這間公司還是看上他的能力,
以月薪9萬塊把他延攬進來幫助公司,
而且還擔任了不小的重要職位,
只是這也因此讓他背負了「九萬仔」、「九萬真香」的酸言酸語。
小魯於是很好奇,
一間企業敢於聘用過去對於自己有所針砭的人才,
不正代表這間企業的有容乃大嗎?
況且這是用企業自己的錢延攬過來的,
其他人管那麼多幹嘛?
又不是用你們的錢去聘用他的。
假如有一個公私不分的市長,
整天安插自己的人馬在市府,
用民脂民膏去聘用心腹,
大家覺得這樣的情況真的比較好嗎?
哪種才是真正的不道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