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adeju (良心)
2020-11-25 17:44:13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蔡欣妤
3.完整新聞標題:
傳LINE要你加班!勞工截圖就可告:雇主恐罰100萬
4.完整新聞內文:
隨著網路科技發達,人手一機便能隨時隨地完成工作,但也因為這樣,越來越多勞工反映
雇主常利用通訊軟體在假日交辦業務,對此,勞動局局長陳信瑜表示,只要勞工出示雇主
交辦業務的證明,例如通訊軟體的對話截圖,或是電子郵件的內容等等,就都會被認定是
雇主要求勞工加班,依法應計入工作時間並且核算加班費,違者可處新臺幣2萬到100萬的
罰鍰。
陳信瑜局長指出,近年來因產業變遷,經濟活動愈趨複雜多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從事工
作之類型日益增加,與傳統或固定於雇主之設施內或指定場所提供勞務之型態不同,為提
供事業單位就在外工作勞工之「工作時間」認定及「出勤紀錄」記載之參考,勞動部訂定
了「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讓事業單位有所遵循。
陳信瑜局長進一步的說明,只要是雇主指派勞工辦理業務,依法就要登載工作時間,做成
出勤紀錄,沒有依法置備出勤紀錄,可以被處9到45萬的罰鍰。另外縱使勞工是在家中或
公司以外的地點完成工作,辦理業務的日期及時數也會被分別計入出勤日數、每日12小時
或每月46小時上限的範圍內,除應該要依法給予勞工加班費用外,若連續工作超過6日,
更可能違反一例一休規定。
最後,陳信瑜局長呼籲,雇主應該要留意這樣的問題,以避免勞資爭議的發生,如果有任
何認定上的問題,都可以透過1999市民熱線加以詢問,獲得進一步的資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pse.is/3alhh5
6.備註: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19-11-25 17:44:00等有老闆被罰一百萬再推回來 恐哩
作者:
yang421 (平凡就是不平凡)
2020-11-25 17:45:00告完就回家吃自己了啦~告?說得比唱得好聽咧~國考精英?
作者:
david3809 (霜月薰)
2020-11-25 17:45:00恐
作者:
bamama56 (bamama)
2020-11-25 17:45:00恐而已
作者:
omfg5487 (suPeRthICc)
2020-11-25 17:45:00沒人敢告啦
作者:
hey5566 (56天團)
2020-11-25 17:45:00重罰兩萬 穴穴指教
作者: rongun 2020-11-25 17:45:00
老闆:你這週末不准來加班,不准來加班哦
作者: cs09312 2020-11-25 17:45:00
2到100萬 會罰到100是要笑鼠誰
作者: Gedu (風花) 2020-11-25 17:47:00
重罰兩萬五 再高老闆要出走了
作者:
ebeta (回台後時間不夠用)
2020-11-25 17:47:00恐=不會
作者:
DIDIMIN ( )
2020-11-25 17:48:00有罰到一百萬的案例再說啦,不然都覺得局長在唬爛
作者:
whiteegg (只是一顆蛋)
2020-11-25 17:48:00老闆拿你的獎金來付罰款
作者: eDrifter 2020-11-25 17:48:00
雖然知道100萬講"心酸"的 但願意對這種行為進行處理 還是給推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2020-11-25 17:48:002萬到200億 大家都知道只會2萬 最高死刑通常10年不到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20-11-25 17:48:00按照行政機關的比例原則,只能從兩萬慢慢罰起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2020-11-25 17:49:00沒權沒勢 17萬 2年 有權有勢 7億也能放出來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20-11-25 17:49:00你罰到五十萬時業主就直接開律師團跟你訴願行政訴訟了
作者: pokyhoyo (POPO) 2020-11-25 17:49:00
最高罰到2兆都沒差 那次不是挑最低
作者:
lucifier (lucifier)
2020-11-25 17:50:00最後大家都乖乖罰兩萬省事,爆料者順便下去換工作惹
問題是誰敢告?被秋後算帳怎麼辦?沒有一個嚴懲能讓雇主守法 任何「檢舉」都只是懲罰勞工自己而已
作者:
abadjoke (asyourlife)
2020-11-25 17:51:00呵
作者: atubr (阿土) 2020-11-25 17:52:00
恐
作者: whiteflora6 (whiteflora6) 2020-11-25 17:54:00
爆料者立馬被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