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j2061 (科科我問問是不是)
2020-11-23 15:05:49本件涉及有戶籍國民入境的權利
釋字558有言:
「於臺灣地區設有住所而有戶籍之國民得隨時返回本國,無待許可,惟為維護國家安全及社
會秩序,人民入出境之權利,並非不得限制,但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並以法
律定之,方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
亦即什麼陰性證明通通不需要「無待許可」
要做限制可以啊 請你符合比例原則+法律保留+授權明確
還有 入出國及移民法∮5 第一項本文
「居住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入出國,不須申請許可」
一紙命令 最好是什麼都辦得到
不是什麼都憲法23條或現在很危急一句話就可以解決的
這就是行政法ABC
作者:
keyoard (小可)
2020-11-23 15:07:00這裡一堆人沒有人權概念 他們不懂的...
什麼人權概念...他們是沒有法治觀念只要他們喜歡 違憲也沒關係喲~
陳時中就搞國內外對立 對國人疫情勒索今天就像要求沒有犯罪證據的人也要申請良民證才能回國一樣
作者:
lorerey (lorerey)
2020-11-23 15:12:00大法官都他媽文組啊,他們說的算個屁。
作者: steverxxx (膝蓋骨外移) 2020-11-23 15:14:00
終於有人說真話了
別誤會.我的意思是可以在入境後有些措施防範傳染病無論如何不能阻止國人入境
作者:
lorerey (lorerey)
2020-11-23 15:15:00已經說無待許可就是連入境本身都不能限制,控管也是入境不過誰理那些文組老頭子老太婆。
作者:
dkfs789 (我有妹妹)
2020-11-23 15:35:00國民黨執政的時候大家才會監督法治謝謝
講空白授權的不要說出來給人笑啦空白授權能符合侵益處分的授權明確性才有鬼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20-11-23 15:41:00原來你是大法官,法律上你解釋的,難怪有人說法盲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