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cj001 (kcj001)
2020-11-02 01:08:52在長榮女大生的命案前,有位女生去報案,說嫌犯對她勒頸
,結果要報案時,卻沒有報案成功,至女大生命案發生後,
爆出當初的承辦員警涉嫌吃案,敷衍了事,致使嫌犯進而犯
下更嚴重的案件。
今天如果是女檢察官被嫌犯勒頸、侵犯,去派出所報案時,
警察還會吃案嗎?
警察會看受害人的身分,而有不同反應嗎?還是說警察根本
是看受害人的身分在辦案的?
有沒有這方面的卦?
(檢察官本人是受害人,應該不能自己辦自己的案吧,還是要
報警,然後由其他人偵辦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