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ibu (難過)
2020-10-27 13:52:51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林宜樟
3.完整新聞標題:
男子偷拍妻子、少女洗澡 辯稱久沒性生活有生理需求
4.完整新聞內文:
嘉義市蔣姓男子去年1月在租屋處裝設網路針孔攝影機,竊錄妻子及為求學而借住的未成
年女性親人洗澡影像,今年1月影片被妻子發現,妻子取得證據後向警方報案,後來也與
蔣男離婚;嘉義地檢署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及起訴,嘉義地方法院針對偷拍前妻部分依妨
害秘密罪判處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針對偷拍未成年女性親人部分,依違反兒童及少年
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應於判決確定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3
萬元。
檢警調查,蔣男去年1月20日在租屋處浴室裝設針孔攝影機,1月23日到26日之間,多次竊
錄妻子洗澡畫面,還錄到因求學來借住的未成年少女洗澡畫面;蔣妻今年1月發現蔣男平
板電腦內有自己被偷拍洗澡的影片,嚇得先逃離,後來又返回租屋處,將平板拿去報案。
對於偷拍洗澡畫面,蔣男稱因與妻子久無性關係,需拍攝影片解決生理需求;法官審理時
認為,蔣男用針孔攝影機錄到前妻、少女洗澡影像,2人均受害,且影片隔1年還留存,足
見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觀賞;雖然是夫妻,但蔣妻對個人身體隱私有自主權,蔣男為滿足私
慾,違反告訴人意願,竊錄洗澡及身體隱私部位,讓妻子內心留下陰影,處拘役45日,得
易科罰金。
蔣男竊錄少女洗澡畫面部分,侵害少女性隱私權,行為屬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
條第1項所規範之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影片之行為,審酌蔣男坦承犯行,而少女及法定代
理人已原諒及和解,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3萬元。
蔣妻今年2月以洗澡遭偷拍、蔣男有婚外情等原因訴請離婚,離婚調解成立,遭偷拍部分
要求15萬元精神賠償,蔣男已支付,另對婚外情部分提出損害賠償訴訟,尚未審結。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33159
6.備註:
拍老婆洗澡,感覺真的很愛老婆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20-10-27 13:53:00根本是不小心錄到老婆
作者: psy792 (七逃郎) 2020-10-27 13:53:00
自己老婆有什麼好拍的
作者: su4vu6 2020-10-27 13:53:00
自己拍增加自己刺激度
作者:
felixden (cheny)
2020-10-27 13:53:005樓偷拍妹妹洗澡
作者:
RRADA (HIRO)
2020-10-27 13:55:00與妻子久無性關係...看來是大嫂不給__
作者: goodtodrink 2020-10-27 13:57:00
好可憐 感覺看到以後的自己
作者: rcro 2020-10-27 14:02:00
這男的真笨 這根本留不住還不快點離一離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20-10-27 14:13:00不給幹就算了 連洗澡都不給看 這種極品台女還是趕快離一離
作者: edc3 (草屯分局包庇田勝J性侵^^) 2020-10-27 15:37:00
操牠媽的又一隻死戀童癖/蘿莉控。@Forthe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