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20-10-25 02:58:59兩個人都成年人,
要什麼事情,也都有自主權。
不管是上網約砲,
還是借住異性朋友家,
又不是去強迫對方,
也沒有什麼作麼傷天害理的事。
為什麼要被人公布?
公佈之後還要被二度傷害,
還要被人檢討?
說就是想不勞而獲?
難怪被人仙人跳?
這什麼邏輯?
誰會想到正常的交往,
不論是男男,還是女女,還是男女都一樣吧?
你情我願,很正常吧?
尊重性自主。
結果現在時代不同啦?
打砲還得先簽雙方合意切結書,不然就會被告性侵,
約砲也得簽個雙方不得公開內容的保密條款,不然會被人上網檢討。
去朋友家也得先寫個同意書,先通報親好友,除了當事人外,
還得經過對方家人同意,還要先問過對方是不是有男/女友,
要先簽合約,不得有欺瞞隱匿真實交友狀況的切結書,
才可以去嗎?否則等就一群猛男衝進來教你脫光衣服作深蹲了嗎?
結果怎樣?瑋瑋也被檢討,
放火也被檢討?
不都是受害人嗎?
兩個都是私密被公布,
竟然還有人罵他們就是不檢點,
想不勞而獲衝捷徑,才會被人公開,
被人跳?
有沒有毛病啊?
還有之前力挺瑋瑋的,說單身約砲沒問題,
更不需要為性向道歉的人,
結果放火也出事,卻風向一變,說他是自找的,
因為他只想不勞而獲?
什麼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