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今日 nownews
2.記者署名:
(編輯:王柏文)
3.完整新聞標題:
交往變強姦?男怨「感情誣告」盛行 知情人嘆:戀愛好難
4.完整新聞內文:
男女雙方大多在交往過程中相處、磨合,但近日卻有網友在網路上怨懟表示,「為何現在
的『感情誣告』超盛行」,這也讓許多網友紛紛感嘆「戀愛變得好難」,引起熱議。
這位網友在 PTT Boy-Girl 板上PO出一篇「現在誣告強姦的怎麼這麼多?」的文章表示,
「最近誣告強姦也太多了吧,男生追女生要承擔告白被拒絕的痛苦,追求手段愚蠢或拙劣
可能還要背負噁男罪名,這種事在女生間傳開了會更難交到女友,就算追到了自然而然發
生性關係,也要背負事後可能被告強姦的風險,重點是不起訴的話反告女生誣告也難成立
」,這讓原PO更接著說,「這等於是在鼓勵女生不告白不告,告贏還有錢拿,這樣搞得很
多台灣男生根本不敢追台灣女生,為什麼最近台灣女生誣告強姦那麼多?」,此篇文章一
出,立刻引起大量網友熱烈討論,留言區蓋起高樓。
網友們紛紛留言「這類案子重點在舉證,第一桶金就是這樣來的」、「這根本是無敵必殺
技」、「越想越不對勁要騙第一桶金」、「騙人本來就是糟糕的作為...戀愛好難」、「
誣告都告不成真的很瞎,記得之前有一個錄音自保的還被告妨害秘密罪」,甚至更有知情
人點出「其實更慘的還是誣告強姦背後隱藏的流言和中傷啊,至少誣告強姦,不起訴或無
罪還有能夠拿來自清的依據,當然有時候是就算司法還你清白,現實生活你還是黑了,能
怎麼辦?這種事情就是女生掌握話語權都是她們說了算啊」。
事實上,刑法第221條第1項,在1999年之前稱為強姦罪,不僅是告訴乃論,且須是以強暴
、脅迫等手段使被害人達於不能抵抗而姦淫,才足以成立此罪。而現行強制性交罪所保護
的法益,是「個人性自主決定權」,因此無論是否為配偶、是否為男女朋友,只要違反自
由意願為性交,就成立刑法第221條第1項,法定刑為3到10年有期徒刑的強制性交罪。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nownews.com/news/novelty/5091736
6.備註:
誣告幾乎是要無中生有才成立喔
只要真的有打過炮,那就不是無中生有了
就算女孩兒告你,然後你不起訴,女孩兒也可以說不起訴只是證據不足不代表你沒性侵
社會上也會這樣認為
但反之你反告女孩兒誣告,最後不起訴
女孩兒就會說看吧司法證明我是對的
社會上也會這樣認為
作者:
tchialen (艾媽 挖愛哩)
2020-10-24 10:21:00肥宅沒這困擾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20-10-24 10:21:00QQ
作者: wangzenfu (阿甫) 2020-10-24 10:23:00
母豬台女不意外
作者:
gs056119 (Eggtart)
2020-10-24 10:23:00正大光明的留證據啊 部給留就有問題啊很難?
作者:
Usami (夏侯破雲)
2020-10-24 10:23:00交男友問題才多,被誣告硬肛沒有比較爽,上PTT還不被酸死
作者:
Shin722 (Shin)
2020-10-24 10:24:00還好二次元老婆不會背叛我和告我
作者:
kming327 (johan)
2020-10-24 10:24:00讨客兄的人也會告你强姦喔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20-10-24 10:25:00打炮前要問三次+錄音
作者:
ascaam (阿旦)
2020-10-24 10:27:00打炮前簽切結書,雙方才是合意性交
作者:
ciplu 2020-10-24 10:28:00以後變男生主張婚後才能發生性行為,因為婚前會被告
作者: bluu 2020-10-24 10:28:00
現在連做愛前做愛後都要備份訊息才能找到真相還原點QQ
台灣的社會風氣越來越糟,要錢真是不擇手段,比乞丐還不如
作者:
hogu134 (可愛的表情^^)
2020-10-24 10:33:00而且這樣亂告也沒罰則
作者: fatz (Fugu在哪裡) 2020-10-24 10:34:00
結婚後再打炮就不會被告了
作者: deman11d 2020-10-24 10:36:00
沒辦法,台女婊子就是這樣賺錢的,不然一堆台女整天不工作是怎樣生活?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20-10-24 10:38:00說結婚的還是快醒醒 結婚後也能告性侵的
這招超無敵的啊,之前有個怕被告裝行房紀錄器,結果被反告妨礙秘密,真的怎麼玩都台女贏XDDDDD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20-10-24 10:39:00甚至你插她五十下 其中一下她覺得不高興都能單獨拉出來
作者: KAIXA666 (蟳仔) 2020-10-24 10:39:00
法院PT好賺不賺嗎?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20-10-24 10:43:00哇,敢po在Boy-Girl板,勇者。
作者:
qsx889 (蝦米)
2020-10-24 10:43:00台灣法律跟狗屎一樣沒用
作者:
leecliff (Reframe)
2020-10-24 10:45:001999台灣女權母豬化的一年 現在大肆收割各種仙人跳紅利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10-24 10:48:00台灣法律最大的問題是 一味相信裝可憐的一方說詞阿
作者: antigidu (YaSu) 2020-10-24 10:49:00
色字頭上一把刀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10-24 10:49:00沒有直接性證據 單憑單一單事人的說詞根本不該作判決男生在這年代本來各種本能的事都是可以攻擊的
作者:
hawls (以和為貴)
2020-10-24 10:51:00當心女生告白失敗會告性騷擾或性侵
作者: wanters (Reset) 2020-10-24 10:52:00
不能用誣告反制這點真的蠻無解的 誣告成立唯一的舉證法就是被告(女方)自白承認自己誣告
作者: g951753y (Yun) 2020-10-24 10:55:00
說女人性欲低的是不是處男啊
作者:
sellgd (李先生)
2020-10-24 10:56:00傳訊軟體記得要留證據 遇到O型或部份AB型女性更要小心
作者: kt040 2020-10-24 10:57:00
女人不爽就告你啊 告失敗也沒差啊 浪費司法資源 女特權
作者:
sellgd (李先生)
2020-10-24 10:58:00o型 makiyo 李珍妮 于美人 馬蓉(寶寶前妻) 陳思穎 鄧文迪
作者: kt040 2020-10-24 10:58:00
台灣女權被玩壞了 也沒人敢出來講啦 出來講= 魯蛇男 仇女仔
作者:
mofe (摸肥)
2020-10-24 11:00:00所以我覺得,不要打炮最安全了,請愛用R20,還更爽用R20省錢安全更爽還硬要找女人破處只為滿足台男玻璃自尊
作者: yuyi0504 (不離不棄) 2020-10-24 11:03:00
婊子賤女賺錢SOP
作者:
fucking (小J)
2020-10-24 11:03:00台灣女拳連歐美都望塵莫及
作者:
sellgd (李先生)
2020-10-24 11:10:00o型再補貴婦奈奈
作者:
keyman2 (edge)
2020-10-24 11:14:00不爽可以不要交啊...啊,我忘了肥宅本來就交不到QQ
男森也可以告回去啊 幹到一半說不做了女方還一直搖也叫妨礙性自主呀
作者:
Cain13 (咬人貓)
2020-10-24 11:30:00誣告多罪證確鑿實際被判刑的更多,噁男這時候又選擇性失明了
不要交往不就好了 管住小頭 不要打炮想生孩子 存錢娶外籍 end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0-10-24 11:34:00妨害秘密? 照拍吧,誰知啥時會突然不對勁,大不了用pornhub換
作者: masemase (馬西) 2020-10-24 11:49:00
不就又是抄PTT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