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以前日本對未成年色情根本是放任不管
成年拍攝全裸寫真,影片是違法,反而未成年可以拍攝全裸寫真,影片
因此便有成年的寫真,影片要做馬賽克處理
反而未成年的全裸寫真,影片是完全不做任何遮掩處理,是一線鮑清處可見的真全裸
多數國家是以十四歲以下不論願意與否,只要跟未成年發生性行為都會被以準強姦起訴
而日本與未成年發生性行為更是沒有任何法律條文禁止
也就是說甚至跟六歲,八歲的小女孩發生性行為只要她願意不會被上手銬
直到1997年日本正式訂定未成年兒童保護法,這才讓未成年兒童在色情方面受到保護
最後一本未成年全裸寫真是1997年全裸寫真的 神話少女~栗山千明~
雖說97年以後日本對未成年兒童色情收斂許多,但因市場太大仍然變者做一些擦邊球
像是擺出一些略帶情色的動作,鏡頭對者雙腿間拍,穿者泳衣洗澡的過激寫真影片
穿者泳衣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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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除了U15(15歲以下)還有U12(12歲以下)甚至U8(8歲以下),
2000年那段時間網路上經常可以找到U12以及U8,04年以後被大清除
雖說只有U15但實際上確是越拍年齡越小
14,5歲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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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歲都不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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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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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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