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低價賣淫犯法??
一次5000、8000就違法
包養一個月10、20萬就沒事
養幾個女大生,也不會被抓
差異在哪裡?
很多小模吃飯完,就被帶走過夜
也是一樣阿
名媛的意思不就是有錢人的炮友嗎?
前幾年流行名媛,現在不流行了
名媛拿月薪30、40萬還可以上談話節目
還可以大方公開
警察只抓窮人?
作者:
omfg5487 (suPeRthICc)
2019-10-18 16:11:00偽善啊
作者:
cwh0105 (闡釋者)
2019-10-18 16:11:00包養只有一個人比較不會傳性病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20-10-18 16:12:008000太貴 我出800
作者: s155260 2020-10-18 16:12:00
高級妓女民代高官用得到啊怎麼可能抓:)
作者: kt040 2020-10-18 16:13:00
假掰阿
所以抓賣淫是因為防性病嗎?那約砲是不是也要禁止了?
作者:
hogu134 (可愛的表情^^)
2020-10-18 16:17:00包養跟一般男女關係不好分吧
作者:
wondada (夏天)
2020-10-18 16:20:00一直都是這樣,鴿子只處理好欺負的跟窮人…加上台灣偽道德的人也不少。
作者:
visda (cano)
2020-10-18 16:20:00包養進展到後來是特定對象了
作者:
wondada (夏天)
2020-10-18 16:22:00警察開單開到民代的親友,主管要登門道歉~窮人就只能傻傻的去申訴。
作者:
zixiang (It takes Time)
2020-10-18 16:26:00你得到他了 台灣人就是偽善 不如好好規劃性專區德國那個才叫進步跟人權這件事明明在台灣就是一直存在 講別人自己只是還沒被爆料
作者:
ggirls (哥)
2020-10-18 16:29:00違法是和我國重視人權有關。一次8000太少。婚姻或包養,主動性交方付出較對等的代價或負擔責任,故無違法。
作者:
zixiang (It takes Time)
2020-10-18 16:32:00樓上是反串嗎=.=
我想違法根源就是怕 有人是被迫賣淫 所以才違法警方就是為了保護 被強迫賣淫的所以不管有無被迫 全部都抓
作者:
zixiang (It takes Time)
2020-10-18 16:52:00樓上的解釋根本不通 違法的才容易被強迫 因為你不敢去報案 德國的合法管理 還有社會保險咧並不是說我覺得這工作好 只是它就是存在台灣人偽善害了更多人 我是這樣覺得
作者: su4vu6 2020-10-18 17:16:00
合法才好管理 違法就不用管理通通抓 各有各的方便
作者:
zixiang (It takes Time)
2020-10-18 17:20:00其實沒甚麼抓 通常是缺業績或被檢舉才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