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nck (風月)
2020-10-16 10:03:12妹戶口多1女 兄藏「私」24年
2020/10/16 05:3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鄭姓婦人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驚覺自己竟有一
個親生女兒,從出生至今已二十四歲,這麼多年來她渾然不知,和先生差點鬧出家變,最
後追問方知,原來是胞兄在外的私生女,暗中「藏私」在她的戶籍裡。
鄭男怕姦情曝光 冒名辦出生登記
基隆地檢署處分書指出,鄭姓男子與黃姓女子發生婚外情,一九九六年間產下一女,擔心
姦情曝光,由黃女冒用鄭男的胞妹身分,向基隆市信義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瞞著胞
妹和妹婿,將兩人的私生女登記為胞妹的親生女兒。
鄭男的胞妹直到去年十二月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才發現戶口裡多了一個二十四
歲的女兒,一度憂心家裡人出了什麼問題,後來經追問,確認戶口裡的女兒是胞兄與黃女
的私生女,憤而控告與自己年紀相仿、如今已半百的黃女偽造文書罪。
檢察官調查,黃女是在一九九六年四月冒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女兒出生登記。依二○○六
年七月一日實施的刑法第八十條追訴權時效,將偽造文書罪追訴權時效提高為二十年,黃
女於一九九六年四月間犯案,是在新法上路之前,因此本案適用舊法,偽造文書罪追訴權
時效為十年。
檢方認為,鄭婦應在二○○六年四月前提告,遲至去年十二月提告,已逾追訴權時效,將
黃女不起訴處分。
怒告生母 逾追訴權時效不起訴
記者昨未聯繫上鄭婦,經向基隆市中正戶政事務所信義辦公室詢問,何以二十四年來鄭婦
都沒有發現戶口裡多了一個女兒?戶籍員解釋,黃女很可能是在辦理出生登記後,就把二
人的私生女戶籍遷走,所以鄭婦從戶口名簿上看不出多了一個女兒。鄭婦後來到戶政事務
所,可能是辦理繼承時需要調閱的戶籍謄本,才發現自己多了一個已二十四歲的女兒,身
分上還是她的親生女兒,而非出養。
據悉,當初鄭男與產女的「小三」黃女商量如何「善後」,想出「借名登記」這招,從而
免去一場感情和婚姻風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06257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0-10-16 10:04:00兄:我怎麼都不知道我有私生女
作者:
redDest (油宅)
2020-10-16 10:04:00五樓甲甲被多出私生子
作者:
vowpool (不要丟我銅板)
2020-10-16 10:06:0024年才發現喔 怕
當然不能啊…不然大家都想辦法去登記當郭董的兒子就好了
驗DNA就知道是不是親生的了,如果是主張收養,也得有法律文件證明有收養關係存在
作者:
spath (spath)
2020-10-16 10:08:00使公務登載不實公務員
所以死後才發現的,還是可以解套,但得跑法律柳橙,很麻煩。幸好生前就發現了*法律流程
作者:
keyman2 (edge)
2020-10-16 10:12:00一覺起來多個妹妹,潮爽德
作者:
numax (numax)
2020-10-16 10:27:00通姦除罪化前就這麼誇張,期待除罪化後有更精彩的 嘻嘻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20-10-16 10:36:00為什麼告黃女 -.- 不告自己哥哥冒用也要哥哥提供資料才能吧
作者:
mayko (mayko)
2020-10-16 10:46:00告哥哥要舉證資料是哥哥給的呀,舉證麻煩,兄妹感情又會更糟告黃女,要繳易科罰金或罰鍰,就是哥哥與黃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