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L96 (JAL96)
2020-09-15 10:19:191.媒體來源:聯合
2.記者署名:賴佩璇
3.完整新聞標題:李婉鈺夜亂張碩文、襲警 北檢通知繳13.5萬元罰金
4.完整新聞內文:
2020-09-15 09:28 聯合報 / 記者賴佩璇/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2017年間深夜按前立委張碩文家門鈴,鄰居受擾報警,並與大安分局
新生南路派出所警員林泰安、王重羲起衝突,檢方依法起訴。台灣高等法院依妨害公務罪
判李女4月徒刑,強制未遂罪部分處拘役20日,皆得易科罰金定讞。台北地檢署已發傳票
通知李女於本月30日上午10點繳交13.5萬元罰金。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2017年11月28日晚上9點,李婉鈺藉口鄉親來訪,打電話邀約張碩
文飲宴但遭拒,29日凌晨酒後到張家按大廈電鈴長達12分鐘、上樓拍張家鐵門。李女要張
碩文的妻子開門,並交代張的行蹤,張妻不願開門。沈姓鄰居制止李女擾鄰,兩人口角,
李女賞人巴掌;警員王重羲、林泰安上前勸阻,王也遭摑。
李婉鈺批檢察官羅織事實,指她找張碩文喝酒沒約到才去按電鈴是臆測。台北地院認為李
女身為市議員,行為卻公然挑戰國家法治,判她4月徒刑與拘役20日。
李女認為判決不公,一審後在臉書抒發情緒,檢方認為她在審理期間向員警道歉,事後卻
改變態度,認為道歉只是虛應故事「表現不一」,以量刑太輕等理由上訴。高院今年5月7
日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定讞。
北檢收判後,向高院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裁定李女4月有期徒刑、拘役15日,均得易科
罰金。合計罰金約1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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