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ystage (亭)
2020-08-21 12:42:41※ 引述 《abc5588646 (sa)》 之銘言:
: 如果今天有人喝的爛醉,撞死了人。
: 是不是也可以主張當時喪失辯識及行為能力,應該判無罪?
: 這個邏輯是通的嗎?
:
作者:
kilm665 (呂肥)
2020-08-21 12:45:00換說法就好了
作者: pp0731 (pp) 2020-08-21 12:52:00
如果車是聲控的是不是直接無罪?
作者:
mystage (亭)
2020-08-21 12:58:00看是否"被開車"。就是如果已經完全喪失判斷力,開車上路撞死人,當然無罪。只是如果你能自行找到自己的車,就不會被認定是完全無判斷力,"為啥你能找到自己的車?"這樣然後呢,如果聲控發動是連"乾你娘"也能發動,那確實有可能當事人不知道自己發動了汽車。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20-08-21 13:02:00那吸毒犯還能找到刀子呢
作者:
mystage (亭)
2020-08-21 13:07:00我舉個例,有夢遊的人或做菜,會切菜開瓦斯爐。因為他對這種生活日常已經熟到變條件反射。所以能找到刀子這個就未必有判斷力與否,灰色地帶犯案時是完全喪失,還是部份喪失,是看鑑定。法官應該要尊重鑑定結果,因為他們是專業團隊做的。所以精神完全喪失,跟夢遊殺人是一樣狀況。要判夢遊殺人死刑嗎?還是無罪,大家可以思考。國民法官也快上路了,自己遇到這個案子應該怎麼判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20-08-21 13:16:00同一個人 喝酒喝茫打人有罪 吸毒吸茫殺人無罪 你說呢國民法官會怎樣判看八卦風向就知道了 制衡恐龍 你我有責
作者:
mystage (亭)
2020-08-21 13:20:00目前看到的事證不足,只有報導。所以我目前還無法判斷是否是恐龍判決。等判決書出來再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