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sca (hi)
2020-08-20 18:46:07https://tinyurl.com/y5yq7wfq
採檢條件最後一條
不符合通報條件之發燒/呼吸道症狀且醫師認為有進行SARS-CoV2檢驗之必要者
醫師就是用這一條
他雖然沒症狀
但是他從疫區回來 例如美國
那有可能是無症狀感染者
就決定採檢
這叫做醫師判斷有必要
美國 人口三億三千萬 已經五百萬人感染
超過1%人口感染
武漢人口三千萬 了不起算他八萬人感染
比例是0.3%人口
但是武漢台商回來 我們就已經全程太空裝接機
下機就做檢測 之後通通送集中檢疫
美國1%人口感染 是年初武漢的三倍嚴重
回來台灣 下機不檢驗 只有隔離14天
醫師判斷有檢驗的必要
完全合乎學理
作者:
antpro (-_*|| 宅)
2020-08-20 18:47:00所以一千多位都是從美國回來的?
作者:
jajujo (尚未通過認證)
2020-08-20 18:47:00彰化經驗告訴我們衛生局人員可以幫醫師做判斷?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0-08-20 18:47:00隔離中醫師也沒問診是有必要什麼?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0-08-20 18:48:00既然你認為有必要,那衛生局幹嘛還徵求同意?直接和119合作派救護車過來接人去醫院篩檢阿。現在是衛生局準備甩鍋給醫師囉?
作者:
JH10 (貝貝)
2020-08-20 18:49:00一千多人都美國回來的嗎?
作者:
jajujo (尚未通過認證)
2020-08-20 18:49:00那就問你 彰化衛生局叫人去醫院篩檢 這件事情是否妥當
這條是指不符合通報條件的“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所以前提還是要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作者: LLuchia (囧) 2020-08-20 18:50:00
這說法是要甩鍋給醫生?
有必要還可以讓需要受檢的人選擇要不要篩檢,這是那門子高風險區
作者:
EggAcme (Egg)
2020-08-20 18:51:00政黑李文亮 你昨天不是說最後一篇了
作者:
JH10 (貝貝)
2020-08-20 18:51:00看這條會自動省略一些字,你是不是看成“不符合發燒/呼吸道症狀且醫師認為有進行SARS-CoV2檢驗之必要者”???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0-08-20 18:52:00每個住彰化的都從美國回國?
那疫調親密接觸者可不可以選擇要不要採檢,這說法根本漏洞百出
作者:
JH10 (貝貝)
2020-08-20 18:54:00幫你翻譯成白話啦,如果你沒省略那些字意思是“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但不符合通報條件,經醫師判斷認有必要篩檢者”
作者:
leona12 (leona12)
2020-08-20 18:57:00爭眼說瞎話 你至少 要有呼吸道症狀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20-08-20 18:59:00
你是不是眼鏡不好啊?還是中文不好?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20-08-20 19:01:00不管啦 醫師敢無症狀送檢就是圖利廠商 調查背後產業鏈!!
作者:
aspeter (Tom)
2020-08-20 19:14:00疫區回來本來就要驗了,不驗讓患者到處走嗎?
作者:
dj720c (dj720c)
2020-08-20 19:40:00這樣條第一句不是說要有呼吸道症狀嗎?中文看不懂嗎
作者: smile6615 (Nara) 2020-08-20 1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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