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BBT1 (TBBT)
2020-08-11 09:38:28前陣子立委受惠鬧得沸沸揚揚,
現在雞鴨的雞鴨,交保的交保,
但最終都還是要面對司法審判,
地檢署、調查局也不是隨便亂抓人,
都是掌握一定證據後才會開始動作,
現在大部分證據都罪證確鑿,
律師要怎麼幫貪污立委辯護阿?
是要求情說當事人思慮不周?
或是不自證己罪,全數否認?
還是想盡辦法排除檢方的有利證據?
相信現在抓到的貪污立委只是冰山的一小角,
更大的貪污一定還有人包庇著,
但至少也是繼014跟賴素如案以來最大的貪污案吧?
律師有沒有辦法打敗檢察官,讓貪污立委們全身而退阿?有掛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