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llRed (落紅)
2020-08-04 17:44:20※ 引述《TWOOOOOOOOOO (給妳2億)》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 林孟潔、王聖藜、賴佩璇
: 3.完整新聞標題:
: 徐永明交保理由出爐!他只「期約」收賄金額不明
: 4.完整新聞內文:
: 跨黨派立委涉收賄案持續延燒,台北地方法院今裁定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太流公司前
: 董事長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及2名立委辦公室主任等7人全數羈押禁見,僅時代力量前黨主
: 席徐永明裁定80萬元交保。
想起之前看到這篇新聞 現在想想簡直好笑
最有台灣價值的自由時報:
罵劉政鴻「狗官」 兩名嘴無罪
2012-11-03 06:00:00
〔記者林良哲、張勳騰/綜合報導〕針對苗栗縣大埔農地案,名嘴何博文、徐永明影射縣
長劉政鴻是「狗官」、「惡霸」及「財團的走狗」,經縣府提告,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
何博文係在「假設」要件下所說,而徐永明所謂「財團的走狗」則指當時執行的某位副處
長,並非指縣長,因此判處兩人無罪確定。
苗栗縣長劉政鴻回應,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無法得知判決內容,暫不予回應。
何博文、徐永明在九十九年六月廿三日晚上於三立新聞台「大話新聞」節目中,評論苗栗
縣政府處理大埔農地事件之爭議。何博文指稱:「假設這件事你不好好處理,假設這件事
你沒有辦法給苗栗縣民或全台灣人民一個交代,我就在這邊說你劉政鴻就是百分之百的狗
官」等話;徐永明也在該節目中說:「真的是為苗栗的發展嗎?真的是為經濟發展嗎?是
狗官啦,做財團的走狗啦」等話。
苗栗縣長劉政鴻不滿兩人言論而提告,檢方認為「狗官」、「黑社會」、「惡霸」等言詞
已貶損他人人格,依公然侮辱等罪嫌起訴,一審判處何博文無罪,徐永明則公訴不受理。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我國為民主法治國家,對於人民財產權的保障
應高於共產國家,而苗栗縣政府在農作物將成熟之際猝然剷除,引起何博文、徐永明的批
判,並以警告語氣為之,雖其言論激烈、辛辣,卻是促請縣府妥善處理農地爭議,難以認
定是出於羞辱縣府及縣長的惡意,因此判處兩人無罪確定。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627691
不知道徐永明看到自己當初這段話有何感覺
真的是為人民嗎?
真的反貪腐嗎?
SOGO前東家 應該算財團了吧
不知道徐永明算哪種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