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s1 (Zzzz...)
2020-07-17 00:03:23法律系學生畢業當法官
法律系受教法律系教授
同一套理想 邏輯 都相同相承
所以其他人都容易被視為法盲
這樣 法官聲請通姦除罪化
是法律系教的性自主權
大法官的同婚平權
也是法律系推廣兩性平權的
法官判決的精神病不能死刑
也可源自法律課程的廢死論述
那什麼時候法官要去聲請毒品除罪化呢
刑法課本中
刑法教授也常說毒品是傷害自己健康而已
是病人不是犯罪人
是中華民國承接清末鴉片的餘毒
才把吸毒 毒品 訂的那麼嚴厲
這樣的理念
應該會有法官審理毒品案的時候想聲請大法官解釋
讓毒品除罪化吧
搞不好也會讓刑法專業的大法官認同
台灣法律又領先全球了
有掛嗎 ??
台灣毒品有機會何時除罪化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