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mshana (CANINE)
2020-06-30 19:36:02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自由
2.記者署名: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或編輯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溫于德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作者:
CYL009 (MK)
2019-06-30 19:36:00文彥出來打球啦
作者:
eyou (Eyou)
2020-06-30 19:38:00依照個人記憶!?笑死人
作者:
patiger (唉)
2020-06-30 19:38:00他不會對蘇提告?在公三小
作者:
b04s30 (=控制碼 好玩耶=)
2020-06-30 19:39:00就叫你入黨
哈哈北七,誹謗罪比公然侮辱重多了,想罵人連分寸都不會拿捏
就像鄉民做夢爆掛被告, 上法院也提不出證據......聽說/聽聞.會被檢察官問是聽誰說的.在哪聽到,現場有誰.
作者:
s81250 (❺❺❻❻<( ̄︹ ̄)@)
2020-06-30 19:43:00党是你得罪不起的
作者:
saygogo (切泡菜當然愛用瑞士刀)
2020-06-30 19:47:00這種事的真假 鄉民其實大致上都知道 就算不知道的從財力狀況也可以分別出來
作者:
geminitw (geminitw)
2020-06-30 19:49:00李遠哲聽說馬英九拿錢無罪
作者:
saygogo (切泡菜當然愛用瑞士刀)
2020-06-30 19:50:00從他參加副總統選舉政見辯論會 對每個月的保險費如何繳納的回答 其實大家都有底
作者: seazure2016 (音饗) 2020-06-30 19:54:00
黃文彥另要在個人臉書連續刊登道歉啟事30日。 丟臉到家了 不過好像很少政治人物是告成功的
作者:
saygogo (切泡菜當然愛用瑞士刀)
2020-06-30 19:57:00他這個會輸掉是完全沒有任何傳聞可以引用 法官想要幫他也幫不了
作者: stvn2567 2020-06-30 20:00:00
反觀名主播只要登72小時的貼文
作者:
window77 (window)
2020-06-30 20:04:00法院果然是資進黨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