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0-06-20 09:50:55※ 引述《drinkmuffin (暢飲鬆餅)》之銘言:
: 最近看看某文章,內容是某女說月收不到50K不配有愛情
: 我可以理解如果想成家生小孩,的確需要一筆資金
: 不過說不配有愛情也太誇張,現在台灣男女權利這麼平衡(應該說女生比較好賺錢)
: 女生來當經濟支柱不也是可行? 卻沒什麼看過女生養家的案例
: 然後為什麼沒有純交往,不生小孩,不結婚的選項?
: 就只是喜歡然後再一起生活,工作各自做,錢各自出,不是很好????
: 這樣不用高收入也可以談戀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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