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保齡球館大火8公務員被控放水 桃園地院判無罪
聯合新聞網
記者曾增勳/桃園即時報導
2019年10月28日 下午2:30
桃園市2015年1月20日發生新屋保齡球館大火造成6名勇消殉職,桃園地檢署查出前新屋分
隊長吳尚城、前小隊長謝建勝、前隊員林文智、莊翔智、彭安宗、賴俊鋐6人,在進行消
防安檢時涉嫌放水,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起訴吳尚城6人,另新屋區公所工務課技士
鄭紹春、工務局拆除科約僱人員張嘉隆2人涉嫌放水未拆違建,依公務員依偽造文書起訴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宣判,吳尚城6人及鄭紹春、張嘉隆均無罪。
2015年1月20日發生新屋保齡球館大火,造成蔡長融、陳彥茗、陳鳳翔、曾重仁、謝君杰
、張桂彰6名消防員英勇殉職。
桃園地檢署調查,以前新屋分隊長吳尚城6人,分別在2011年3月、5月間曾赴新屋保齡球
館安檢,進行包括火警自動警報器受信總機故障等多項缺失,同年7月,時任新屋分隊長
的吳尚城和小隊長謝建勝「指示」放水後,消防員不再記載缺失,,消防員檢查涉嫌放水
,讓業者有恃無恐,將吳尚城6人依圖利罪嫌提起公訴,6人起訴後停職至今。
該保齡球館屬於桃園市政府執行違建拆除作業要點規定的A類,鄭紹春在2014年8月,在填
載違章建築查報單,將保齡球館違建分級登載為B級違章建築,張嘉隆在2014年9月審查違
建查報單未將違建分級更改為A 級,涉嫌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判決表示,因該案消防設備士出具的消防安檢設備檢修報告的憑信性尚存疑,無
法憑其記載逕認新屋保齡球館確有記載消防安全設備缺失,林文智等人在實務容許下採重
點式抽查、非逐項檢查,檢查大都符合安檢,確實可能未發現缺失,無具體事實認定6人
為圖業者不法利益。鄭紹春、張嘉隆之認定均有合理判斷依據,無證據證明2人故意虛偽
不實登載行為。
桃園地方法院宣判,莊翔智、彭安宗兩人及其他前消防員家屬多人到場聆聽判決,莊智翔
、彭安宗和到場家屬原本忐忑心情,法官當庭宣判吳尚城、謝建勝、林文智、莊翔智、彭
安宗、賴俊鋐6人無罪後,莊智翔、彭安宗等人聽後都暫鬆一口氣,但私下仍擔心續檢方
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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