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撞死你也是你錯」 送女友回家遭逼車嗆聲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9-10-28 22:13:44
完全看不懂,不過很適合某些人發洩就是了
首先說明一下
就好像如果是民事糾紛,你告刑事也沒用
但這不是無罪的意思,是你告錯條
然後來看這則新聞:
: 22日傍晚五點多,新北市一名男大生,騎車送女友回家,卻在重新橋往新莊方向,與轎車
: 發生衝突,指控對方逼車、連按喇叭還不斷貼近,甚至開口嗆聲,事後向警方檢舉,但警
: 方卻回應,這不符合危險駕駛要件,只是行車糾紛,請他自行向派出所報案。
如果什麼都不行,那也不會叫他向派出所報案了
推文有人說該告恐嚇;是啊,我連蓄意殺人都想告咧
所以確定的應該是這樣:可以告,不是不行;是告錯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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