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碩士男開酒吧邀少女坐檯 時領170客人消費

作者: Salcea (5457)   2019-10-28 09:01:02
碩士男開酒吧邀少女坐檯 時領170客人消費還可抽成
聯合報 記者邱瑞杰/基隆即時報導
楊姓男子經營酒吧,透過臉書、LINE聯絡3名少女受雇坐檯陪酒。員警網路巡邏發現,持
搜索票前往酒吧當場查獲1名少女坐檯,並查扣3張打卡單等證物。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
楊男認罪 ,法官日前審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全
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楊男自去年9月間某日起,擔任基隆市一家酒吧負責人,意圖營利,透過網路
臉書Messenger 聊天室或手機通訊軟體LINE,分別聯絡3名少女到酒吧從事坐檯陪酒工作

3名少女每次坐檯每小時可領170 元,平日如客人消費超過1500元,加發100元獎金,若逢
假日則需客人消費超過3000 元時,才加發100元獎金,誘使少女坐檯陪酒藉以牟利。
員警在臉書巡邏發現楊經營的酒吧張貼少女坐檯聊天、陪酒訊息後,今年6月20日凌晨持
法院核發搜索票至酒吧執行搜索,當場發現小蘭坐檯陪酒,並在店裡查扣打卡單3張、帳
本2本、班表1張、上班規章1 張、平版電腦1台等物。
楊男接受警詢及檢方偵訊時坦承犯案,並與3名少女證述情節相符,加上打卡單等證物,
檢方認定楊男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意圖營利招募、容留少年坐檯陪酒罪,偵結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結,認為楊男招募並容留少女坐檯陪酒,行為可議,但念及他坦承犯行,兼衡量容
留人數3人,容留時間最長僅2月及自述碩士畢業、犯罪動機等情狀,判刑3月,如易科罰
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另沒收犯罪所得8萬元。
UDN.com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12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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