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名已婚、育有子女的陳姓男子有「戀足癖」,2016年起先後邀約6名均未滿16歲的少
女,提供絲襪給少女穿再讓他撫摸嗅聞,並踩踏他的下體直到射精,每次給少女1800元到
3200元酬勞。事件曝光後,陳男全部認罪並賠償2女共7萬4000元和解,另4女不願出面,
台中地院認為陳男有悔意,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有對價猥褻行為等9罪,合併判刑1年8月
、得易科罰金60萬5000元,緩刑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擁有碩士學歷和正當工作,與妻子育有1名子女,但他偏愛嗅聞女生腳ㄚ
子的味道、不可自拔。他因此在臉書以化名搭訕試探,2016年8月8日父親節,先約到1名
13歲少女碰面,開車相偕到一處文創園區旁,在車內要少女穿上他準備的絲襪,讓他撫腳
嗅聞。
少女忍癢照辦,接著依陳男指示,用玉足踩踏陳男下體助陳男高潮。陳男事後意猶未盡,
跟少女又約了2次「戀足」交易,各給少女2500元酬勞。陳男另於2016年、2017年間,從
臉書邀約5名各13歲到15歲少女跟他玩「戀足」,其中一次是3P,2女1人讓他聞腳、1人同
時踩踏,酬勞各為1800元到3200元。
陳男不僅偏愛「戀足」,也喜歡在車內辦事,好幾次是大白天直接在路邊停車格搞定,但
他幾乎不碰女孩身體其他部位,唯一例外是他單獨另約3P少女的其中1人到摩鐵,激情時
親吻並撫摸少女胸部及私處,不過仍堅持靠少女的2條嫩腿替他完事。
全案直到2018年6月,因與陳男玩3P的2名13歲少女出現異狀,被學校老師追問而說出實情
,趕緊通知家長處理。陳男到案一度被聲請羈押但交保,他始終認罪,並賠償其中2女各2
萬4000元與50000元達成和解、獲得原諒。另4女分別因不想鬧大被父母得知,或家長認為
自己小孩有錯但沒辦法原諒陳男等理由,未能達成和解。
法官批陳男猥褻心智發育尚不健全的少女、法紀觀念淡薄,但他積極彌補過錯且無前科,
確有悔意,6名少女也都不對陳男提告,陳應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台中地院一審據
此依5個對未滿14歲女子為有對價猥褻罪、4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猥褻罪,合併判刑
1年8月、得易科罰金60萬5000元,並准許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接受4場法
治教育,可上訴。(黃哲民/台北報導)
作者: aquaunder (水底下的天空) 2018-04-07 12:43:00
八卦肥宅-1
作者: he00504616 (我沒有名子阿) 2019-04-07 12:44:00
噁
作者: tontonplus (東東不拉屎) 2019-04-07 12:45:00
辛苦了,原來結婚生子只是個幌子,忍很久了吧
作者:
k44754 (9527)
2019-04-07 12:45:00哪來不碰,都摸胸跟私處了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19-04-07 12:47:00羨慕
作者:
frenene (風不懂葉的寂寞)
2019-04-07 12:48:00我懂
作者:
TllDA (踢打)
2019-04-07 12:48:00小時候就這麼聰明 兩人共收78K耶 這是幾線的薪水?
作者:
Mei5566 (5566)
2019-04-07 12:49:00母豬,自己愛錢
作者: fasd72 (小庫) 2019-04-07 13:07:00
倒楣
作者:
koxinga ("肇事"孤兒)
2019-04-07 13:23:00踩踩就能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