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幫上面的科普一下,罷工的行使權主題是工會,法律並沒有指定只有企業工會才能發起罷工,所以職業工會發起的罷工本身就具有適法性而且他們罷工完全符合法定流程,你說看起來不合法是那邊不合法,你這麼專業指教一下啊XXD而且如果談了這麼就訴求都沒變過才奇怪吧!!那就不叫協商叫做脅迫了好嗎(白眼協商就是有進有退,有變動真的很合理好嗎法律上沒有限制你協商內容都要完全相同好嗎如果照你的說法,一旦勞工訴求願意讓步調整,罷工就不合法,那勞工一旦罷工就不能讓步,不然就等著被吉,這樣法律設計對資方根本百害無一利,因為根本沒有談的空間,用你的小腦袋好好思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