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CKUer (NCKUer)
2019-01-11 20:43:25※ 引述《thegreatlcx (PoChun)》之銘言:
: 反觀教官只會該該叫 睏哈星
: 還有仲介賣淫的
其實軍人是有受軍法管制的
所以犯罪的刑責都超級嚴重 跟台灣的法院判決是不能相比
以前台灣的軍法隨隨便便都可以判出死刑 像是強姦罪 一律死刑 沒有其他選項
不過自從某洪女以後軍檢也砍了 軍事審判法也不適用了
所以軍人在學校犯案就跟一般的保全一樣
怪誰?
之前還有一堆甲甲軍人染指同袍 噁心 這種行為應該直接槍斃
作者: colasung37 (colasung37) 2019-01-11 20:47:00
一律死刑??
作者: evagreen 2019-01-11 20:48:00
鬼扯
作者:
aaice (Best of Me)
2019-01-11 20:50:00你確定不是把攜械逃亡一律死刑弄錯嗎?
胡扯阿 軍人犯法回歸一般民刑法起碼30年了你是活在哪個年代的軍法?
作者: colasung37 (colasung37) 2019-01-11 20:54:00
隨便扯叫別人去查ㄏㄏ
就算是民國88年以前的陸海空軍刑法 強姦也頂多判5年真不知是哪裡聽來的死刑...
作者: colasung37 (colasung37) 2019-01-11 21:04:00
那不就30年前嗎 然後扯到洪女 邏輯很好喔
作者: colasung37 (colasung37) 2019-01-11 21:09:00
打太快打錯 不過20年前跟洪女的關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