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corum (Festina Lente)
2019-01-09 20:24:54引渡要成立,有幾個要件:
1。請求國必須有刑事管轄權。
2。必須有引渡條約或互惠原則為依據。
3。雙重犯罪要件,也稱為相同原則,是指某行為依請求國法律和被請求國法律都被
認為是犯罪行為。
而且還有:本國人不引渡原則。
對於在他國犯罪而逃回本國的國民,可以拒絕他國引渡的要求。
貴婦奈奈雖然不是加拿大公民,但有永久居留權,除了不能參預部份選舉、
被選舉,以及有居留時間的要求,以及不受外館保護外,
其他權利和公民幾乎一樣。
台灣即使和加拿大有引渡條約,加拿大也不會把人押回台灣的,
因為她是準公民。
台灣人的國際常識真是︿&*%.......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9-01-09 20:25:00你講的是法律層面吧
作者:
tudou5566 (tudou5566)
2019-01-09 20:26:00欠的不是銀行沒事兒
作者:
wt5566 (commend & comment)
2019-01-09 20:32:00來明的沒皮條,那就來暗的啊
作者:
henrk (台北大肥貓)
2019-01-09 20:36:00華為公主前例,哪有公民不能遣。。
居留證不等於公民 搞清楚差異吧xd公民是政府不能隨便剝奪的 但是居留證可以難道拿梅花卡的你會認為他是中國台北本國人嗎居留證就是簽證的位階而已 修個法你一堆權利義務都能變國際上在認定這個人屬於哪國看的是持哪國護照引渡條例理面 沒有什麼準公民這種名詞
作者:
decorum (Festina Lente)
2019-01-09 21:06:00你很搞笑耶 她以前就是擁有居留權 從沒有公民身份 懂嗎
你自創的法律術語xd只有居留權就不是加拿大人還自創一個準公民的術語 你去翻哪國的引渡條例有這種法律名詞
作者:
decorum (Festina Lente)
2019-01-09 21:08:00去看看加拿大居留權的權利義務好嗎 真是鬼扯一堆
拿梅花卡的你會當她台灣本國人嗎xd加拿大稱居留權的人也稱他們為外國人 搞清楚吧幻想胸
作者:
Roorhsiao (Roorhsiao)
2019-01-09 21:51:00我現在人在加拿大,的確,政府有可能把他的永久居留取消,現在加國政府不太歡迎有罪的永久居留人民,現在連居留期間酒駕都可能遣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