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9zeros (a九個零)
2018-12-29 14:42:03以下說書:
Gurugururu查到是男大生用的IP
也查到曾經有留男大生用的手機號碼
但是到案他矢口否認是自己發文
那警方肯定請他說出文章是誰發的
他為了保護真正的發文者
打死不願意說出發文者是誰
那所有證據都指向他的情況下
法院也只能認證他就是造假文的發文者
※ 引述《jacklyl (超越大師)》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有關於GuRuGuRu是不是游同學?
: 我在9月份的時候時任板主,
: 曾經有跟大家說我收到了另一個帳號來信,
: 聲稱自己是游同學,
: 信中說明GuRu不是他,而是他友人,
: 並附上相關證明自己是游同學本人。
: [公告] 請勿散播個資水桶(發錢)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7076209.A.A6E.html
: 然後我順便搜尋過GuRu這帳號,
: 之前的文章跟推文,
: 都是在MakeUp等女生板出沒,
: 所以他不是游同學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
: 這個說法也跟這篇GuRu的說法是吻合的。
: 所以對於新聞跟判決上認證游同學是GuRu,
: 這說法我一直覺得很奇怪,
: 畢竟一個女生怎麼會等於一個男生?
: 幫忙釐清一下而已,
: 至於為什麼新聞上說是盜帳號,
: 為什麼之前不發聲 這個大家自己解讀吧。
: 我猜是游同學一開始看到肉搜時,
: 決定不要讓友人迎上風頭,
: 可能認為反正不是他,
: 可以在保護友人跟司法調查後澄清。
: 沒想到後續法院居然認證他是GuRu,
: 在網路上被叫出來打球變人渣賤狗。
如果是自己的女朋友當然怎麼樣都不會說反正自己的名字已經被肉搜出來了
作者:
carnie 2017-12-29 14:42:00共用同一台電腦的意思嗎
作者: love1987817 2018-12-29 14:44:00
女生這種心機 可怕夭壽哦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8-12-29 14:44:00
結果發現謝長庭不肯吞一直追 扛不住啦
沒錯啊 以前有個板主代人轉po文章 後來板主被告公然侮辱 板主拿出轉po信件內容 證明不是他的文章 但ip已經太久無法查證本人是誰 最後還是被起訴
跟當初外勞便當好像 保護老闆 死都不講出來是哪一家店
作者:
Heiken (heiken)
2018-12-29 14:50:00ptt有註冊資訊 檢方真的要 ptt不會不給的
作者:
ismydear (ismydear)
2018-12-29 15:02:00法院這樣很不負責任 查明是誰是法院該做的
作者:
jokopa (趴摳啾)
2018-12-29 15:02:00早提過有行銷公司會叫實習工讀生生帳號給他們使用
作者: Anvec (鄉民) 2018-12-29 15:03:00
舉證不是法院的事 法院只是根據提出的的事證做宣判
作者:
ismydear (ismydear)
2018-12-29 15:06:00所以這個法院認證就是錯的啊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8-12-29 15:09:00樓上..游先生自己全擔下來 檢方有問過 他依舊沒有回答
作者: Yelich (耶律齊) 2018-12-29 15:10:00
他不是說被盜?看來是保護人不說真相?是是可以多加條偽證罪
作者:
lowgflejd (lowgflejd)
2018-12-29 15:15:00明知對自己有利的事情 為了包庇別人不主張 還要法院幫你查 會不會太好笑
作者: Yelich (耶律齊) 2018-12-29 15:27:00
歡迎鄉民幫忙再提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