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8-12-12 13:12:07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租下台北第一凶宅反悔 房東竟拿著定金逃跑
3.完整新聞內文:
2018/12/12 12:30
租屋下訂5分鐘反悔,房東竟拿著定金逃跑了!北市一名社會新鮮人日前透過租屋網站,
相中位於新生北路一間套房,並和房東相約看屋,過程中他反覆向對方詢問「這不是鬼屋
吧?!」房東皆否認,他交付5000元定金後,才驚覺套房竟是在有「台北第一凶宅」之稱
的錦新大樓內,立刻決定不租,房東卻堅決不退定金,還搭計程車逃跑,被害人怒向《蘋
果》投訴,公布房東惡行,「希望不要再有下個受害者。」
「看屋的時候,我有順便問,『這邊不是鬼屋嗎?』屋主還強調不是鬼屋。」20歲的被害
人呂信嘉,氣憤地向記者陳述當天狀況,他和女友在林森北路租屋同居,房租19500元,
因想換便宜一點的房子,透過《591房屋交易網》相中一間位於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二段
106號的11坪套房,上周一傍晚與房東相約看屋。
呂男表示,雙方在中山國小捷運站碰面後,何姓房東隨即帶他去該地點大樓的9樓之一看
屋,因租屋地點鄰近台北市有名凶宅錦新大樓,呂男心有疑慮,看屋過程中,他曾向何姓
房東確認過「這棟大樓叫什麼名字?」房東竟回說:「不知道」,呂男再詢問,「這棟樓
是不是錦新大樓?」房東回說「不是」,呂男再問一次「這棟是不是鬼屋?」房東回說「
這邊絕對不是!」
呂男認為套房環境合意,當下決定交付訂金5000元給房東,房東開出手寫收據給呂男,雙
方約定另於12日再行簽約,月租16500元。
呂男表示,他收下收據後,房東就稱有事要先離開,呂男下樓時,轉頭看到大樓佈告欄,
才驚覺此處就是34年鬧出24條人命的「台北第一凶宅」錦新大樓,嚇得臉都綠了,邊打電
話邊往外衝,攔下房東,要求退還5000元訂金,不過房東咬定合約已經簽下,不願退還,
呂男立刻拿出手機,錄下兩人交涉情景,但房東根本不在乎,嗆聲「上法院再說」,隨即
搭計程車離開。
在呂男錄下影片中,房東數度表示他站得住腳,並稱「我捫心自問,我這戶不是鬼屋啦」
、「別人家是鬼屋是干我們屁事哦」,同時在呂男錄影時,要求拿開手機,並一度表示可
退呂男2000元,剩下的3000元是房東從桃園上來帶看屋的車馬費,但呂男拒絕提議,要求
全數退還,房東則說:「合約已簽,他站得住腳。」之後離開。
呂男表示,常聽新聞說錦新大樓有靈異事件,所以不敢住,且套房明明在新生北路二段
108號的錦新大樓,卻故意欺騙說是在106號,讓他付下訂金追討不回,去報警,警方也說
是民事糾紛不受理,讓他成了冤大頭,呂男無奈表示,「訂金能討回來當然是最好,可以
的話希望透過報導,不要再出現下一個受害人。」
目前該物件已從租屋網下架,《蘋果》致電何姓房東,才說出呂男的名就被掛斷電話。記
者重回錦新大樓現場,管理員透露,何姓房東在錦新大樓擁有5間房,全部拿來出租,因
有裝潢整理過,出租率都蠻高,租戶平均租期幾乎都有滿一年,狀況穩定。
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何姓房東因未據實回答呂男關心的「大樓名稱
」疑問,及有誤導「租屋地點」等意圖隱匿行為,造成呂男錯誤認知情況,因此何姓房東
涉及民、刑事詐欺罪。而呂男「反悔事由」(未獲正確大樓資訊)屬何姓房東行為導致,因
此呂男訂金也是可能討得回來的。
曹筱筠建議,民眾繳交租屋訂金時,建議是總額1/10,最多不超過3000元,因如果是當事
人自己本身因素反悔,訂金是無法退還的。另外,民眾看屋時,曹筱筠提醒,可以就關心
的部分,向房東詢問清楚,雙方再用白紙黑字寫下,增加保障,必要時可多做查證。
《蘋果》隨機詢問路過民眾,是否介意住在錦新大樓,民眾陳先生說,「真的喜歡的話,
不是會介意。」陳小姐則說,「只要不是我住的那戶出人命,沒有關係。」(黃政嘉/台
北報導)
出版時間08:00
更新時間12:30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realtime/20181212/1482286/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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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呂男為當事人...
一個月月租一萬六千多 請問這個價格在台北租屋算不算便宜?!
文中的大樓是著名的錦新大樓...請點新聞連結有影片可以看
作者:
highyes (pat)
2018-12-12 13:13:00逃跑是哪招?
作者:
fuhaho (fuhaho)
2018-12-12 13:14:00全員逃走中
作者:
HisVol (他的體積)
2018-12-12 13:15:00跑了幹嘛,房子還是他的啊
作者:
koxinga ("肇事"孤兒)
2018-12-12 13:15:00自己不查 交了5000元竟然就瞬間知道了
作者:
em4 (通通去吃寶路啦><)
2018-12-12 13:16:00大家好我是王剛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8-12-12 13:16:00那個鬼屋那麼有名還敢租那麼貴喔
作者:
Malpais (Malpais)
2018-12-12 13:16:00作者:
abram (科科)
2018-12-12 13:18:00凶宅又不是鬼屋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8-12-12 13:18:00誰在乎附近是不是八大啊 這是凶宅 懂?
作者:
faiya (Dis)
2018-12-12 13:20:00簡單啊,就進去堆垃圾,反正這一個月他不能進來
作者:
tim9527 (是個肥宅)
2018-12-12 13:20:00拿定金就逃跑 這麼缺錢 = =??
作者: MadeTW 2018-12-12 13:21:00
說不會介意的才怪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8-12-12 13:21:00跑法院而已啊 未必輸不是嗎? 自助餐沒教嗎?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長號手)
2018-12-12 13:21:00台灣人超在乎附近有沒有八大的吧!下班後剛好可以消費耶
作者: sospp1 2018-12-12 13:22:00
房東逃跑應該不是怕被討錢...
作者:
ott (ott)
2018-12-12 13:27:00作者:
fytnship (<( ̄︶ ̄)>)
2018-12-12 13:27:00都逃跑了 哪來的站得住腳?
作者: berserk 2018-12-12 13:27:00
還好啦
作者: pprisa (AASKA) 2018-12-12 13:28:00
請問逃跑犯法嗎?
作者:
KSWer (KSWER)
2018-12-12 13:30:0020歲和女友同居 《--肥宅羨慕
作者:
tending (南港林威助)
2018-12-12 13:30:00如果是張淑晶就不是逃跑而是提告了
作者:
GPX2020 (ㄒㄒ)
2018-12-12 13:32:00為啥不直接講凶宅要講鬼屋
作者: m931642 (新人) 2018-12-12 13:36:00
自己不查清楚還亂下訂簽東西.....
作者:
DJRobin (原味洋芋片)
2018-12-12 13:37:00屋齡老、裝潢破、加上第一凶宅的名號,16000是太貴了
作者:
dfast (d宅)
2018-12-12 13:45:00這棟很有名 以前燒完到現在還是氣場很差我覺得應該要都更了
作者:
e04bank (上海生姦湯包)
2018-12-12 13:46:00拆掉曬太陽三年才是正解
作者: Nravir 2018-12-12 13:49:00
兇宅還這麼貴喔
作者: YALEMY 2018-12-12 13:53:00
莫名好笑
作者: metcc80211 (metcc) 2018-12-12 13:59:00
提告詐欺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