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略,看到這種文被推爆,都在想是不是我活的世界跟大家不一樣
分享幾個小故事
公司規定特休要一個月前請,當月請要扣考績,那就算了,一個月前提前請,准駁權還在管理人員那裡,也就是說,不是提前請就一定有假,而且有時候還會被強制要求休特休(人力太多的時候)
這完全跟勞基法規定的什麼「特休是勞工自主排定」不一樣,剛好他媽有個同事被強制排特休,所以我就勸他送了台北市勞檢
結果台北市發文回來的結果大家知道嗎,我看了差點吐血:「公司排假的規定可以自主決定,我們不管;啊你同事那件事喔,我們訪問的時候公司說是不小心排錯的,公司說會還給他。」
公司這樣說勞動局就這樣寫,真是合情合理。
最後管理人員要同事用自己的假改或者回來補上班,整個人就黑了,fxxk
第二個小故事是這樣的,公司叫員工夜間工作,從凌晨到白天,有給另外的津貼,但發薪水的時候人資跟大家說:「津貼是公司的恩惠!所以不算勞健保!」
!!??這明明就是我有工作公司才給我的錢,恩惠個鳥喔,當每天都夜間工作的人是白癡嗎???
所以我也送了台北市勞檢,過了差不多一個月吧,我收到勞健保處的回文:「我們知道有公司會永用某些名義來規避工資,所以如果有遇到這種事要檢舉喔!」
血就噴出來了,我就是跟勞動局檢舉,勞動局在給勞健保處,勞保處再來跟我說要檢舉,我是白癡逆?
太氣了,我就打給台北市勞動局問這一切到底是怎樣?結果你知道他們怎麼回嗎?「我也不知道怎麼會這樣處理,你要不要重新送一個勞檢?」
好了,就這樣吧,隨便。
我理性總結一下勞檢到底有什麼問題
送個案勞檢:很容易被發現是誰檢舉的,完全就是看公司態度,原po公司怕勞檢,所以ㄧ被檢查就趕快發錢,但公司也知道是原po檢的,以後會發生什麼先不用猜,光勞檢結果是啥就不一定咧
本公司沒在怕,啊就跟勞檢員說不小心弄錯,也沒差,檢舉的人也黑了,繼續弄他,勞基法沒規定的事情還有很多
送整體面勞檢:就有很多中央單位可以推託,勞動局啊勞健保處,總有一個要負責任的,但不是我們勞動局,蒸蚌
我懂勞動局的人很多也過勞很辛苦,但結果都保守成這樣,每次我勞檢都在想還有哪些證據沒準備,準備一大堆證據,還是這種結果,又聽到什麼「全台唯一勞動局」什麼的稱號,早就氣到沒情緒,簡單分享給各位幾個小故事,如果你不相信,那這就是平行時空的小故事。
這應該不用付不自殺聲明吧。
引述《pilifonbao (臺灣獨立)》之銘言:
: 本魯的公司不時少算薪資,
: 有時請年假被它當事假扣一天錢,
: 我這人一向好說話,
: 就給它拖了一、兩個月,
: 結果11月發錢又多扣一天,
: 事不過三,
: 林北這次就火大啦,
: 週一就跟主管嗆說週四前沒一起還我,
: 我就直接去北市府申請勞動檢查,
: 「工資未全額給付」,一次至少罰兩萬起,
: 結果拖到昨天皮皮的還是就趕快轉帳還我了;
: 其實它去年也欠過我兩天薪水,
: 我當時也是忍三個月後一併討,
: (不然它每月都算錯,我每月都討也累)
: 還順便檢舉它高薪低報,
: 之後都有討回來,
: 還讓它被勞保局拜訪,
: 它知道我真的會去檢舉,
: 現在就比較乖了,
: 真的要感謝 賴香伶局長等人的努力啊,
: 也拜託各位鍵盤政治家11/24出來投票守護柯4長,
: 也守護自己的勞動環境啊,
: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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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既然被推爆了,那順便打臉智X,補個上次討回的兩天工資圖:
: https://i.imgur.com/peDkAoz.jpg
: 這次討回的我只用餘額查詢確認有入帳,還沒去補摺故無圖。
: 主管上次之後說以後有事找他講就好,
: 別再去告,
: 久了又給我痞痞的拖,
: 還是搬出勞檢嗆他卡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