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小弟法盲啦。
想請問各位飽讀詩書的法律系大大,
為什麼殺律師會被判死刑啊?
有人說他不只殺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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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從上面的表我們可以發現,
一堆殺2個或2個以上的都只是被關欸?
有人說這件事是預謀的,
可是上面表中也是一堆預謀的啊?
文中法官說造成律師恐慌不安
可是殺死一般人就不會造成恐嚇不安嗎?
所以484人人平等,可是法律人比其他人更平等啊?
以後要做壞事前484要先考上律師啊?
能請聰明的非法盲大大為我解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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