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ishina (weishin)
2018-06-04 11:42:58※ 引述《poplc ()》之銘言:
: 最近兩個撤銷死刑
: 1.
: 翁仁賢前年除夕夜趁一家人圍爐時縱火,造成至親和無辜看護6死4傷,歷審均判死,但最
: 高法院指責高院沒有讓鑑定人進行「證人具結」,也沒有調查傷者是否救火時受傷,翁男
: 有無持刀追砍家人,因此撤銷死刑發回高院更審
沒具結真的是很重大的瑕疵,
在法庭隨便唬爛都不會有偽證罪的問題。
這種證言當然不可信,
高院不爽就把瑕疵補全再判一個死刑啊,
最高院如果撤銷發回那就很明顯了,
現在要說最高院揣摩上意撤銷死刑判決還太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