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rogXD (FrogXD)
2018-05-22 01:28:28※ 引述《meowlike (阿貓)》之銘言:
: 先上影片
: http://to.piee.pw/v-4495733
: 快一年前的前情提要
: 之前他們家的悠遊卡機壞了
: 我每次都用悠遊卡買水餃
: 壞掉的時候每一個禮拜我都問他們什麼時候修
: 他們每次都說叫總公司修了 結果過了一個月都沒修
: 最後街口支付出了 我就改用街口支付了
: 中間沒有發生過口角 只有我建議悠遊卡機該修的事
: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18-05-22 01:30:00我也覺得應該等兩邊都講完,不然現在太多跟風的智障了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8-05-22 01:32:00別幫店家說話啦~全台很多店家都會有態度不佳的情形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8-05-22 01:34:00客人長得太肥宅,不管賣什麼的有些店員就會對肥宅不佳
作者: seazure2016 (音饗) 2018-05-22 01:37:00
目前就他單方面說詞 而且對於自己的部分都很避重就輕 然後看他影片的說話方式 態度和老闆說的話
作者:
icou (已哭)
2018-05-22 01:38:00法律面前你還真的以為人人公平?別傻了
作者: seazure2016 (音饗) 2018-05-22 01:38:00
很明顯早有過節 但前面的東西原po也一樣避而不談我是覺得啦 如果不心虛 心裡坦蕩蕩 是不會用這種敘
作者: seazure2016 (音饗) 2018-05-22 01:39:00
事方式的
作者:
wyverns (歪門)
2018-05-22 01:39:00都說會告了,感覺沒什麼戲可看,不過做早餐的自己店內都
作者:
icou (已哭)
2018-05-22 01:39:00有過節半斤八兩這都有可能啊 但店家就破功了啊
作者:
icou (已哭)
2018-05-22 01:42:00樓上,你說出個重點了,現在太多店家,想賺又不想增加人手,
作者: seazure2016 (音饗) 2018-05-22 01:42:00
要不要告 告不告的成 告不告的贏,那都是後話了吧。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8-05-22 01:48:00作者:
FooD823 (FooD)
2018-05-22 01:53:00一堆假中立的 明明自己心裡偏店家還在那邊裝中壢理性選民= =
作者:
bq99 (4321lin)
2018-05-22 02:00:00這公審沒有侵害別人肖像權嗎?店長也可以告他吧
作者: seazure2016 (音饗) 2018-05-22 02:01:00
我是偏向店家沒錯啊 我沒否認過吧。但我的偏向店家可不是我認為他沒錯,而是我不認為原po有自己說的那麼無辜
作者:
berryc (so)
2018-05-22 02:01:00有時候是誤會造成的..累積久了一次爆發. 畢竟沒有人做生意無緣無故找客人渣的. 對了手機是個很強的助燃劑我上餐館是不會care服務員的臉色跟說話音調,我對GOOGLE小
作者:
FooD823 (FooD)
2018-05-22 02:05:00我是在說像這篇一樣的假中立沒說你啊= =
作者:
berryc (so)
2018-05-22 02:05:00姐先生的背稿式台詞反而覺得噁心..硬擠出來的職業微笑我也
作者: seazure2016 (音饗) 2018-05-22 02:05:00
ok
作者:
berryc (so)
2018-05-22 02:06:00很受不了. 有做過服務業就懂, 我自己就是不笑看起來就是一臉要討錢的臉,可是我根沒那個意思-_-
作者: Mellissa 2018-05-22 02:08:00
服務業本來就沒準則阿 看你在香港26 還是台日
作者: soxgo (FU**LiLaiXi) 2018-05-22 02:08:00
你一方丟出你的攻擊,他方的防禦呢?大剌剌公審開店的店家還沒有馬賽克,什麼毛病?
作者: Mellissa 2018-05-22 02:09:00
香港26整天吵起來根本日常 連天上空姐都能爆氣了XD
作者: soxgo (FU**LiLaiXi) 2018-05-22 02:10:00
把PTT當公審擂台,把別人的隱私權肖像權視為無物任意侵犯,你比較會用網路會錄影就可以這樣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