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竹「美腿控」出沒 偷拍PO網 評論身材

作者: cureHAPPY (cureHAPPY)   2018-01-04 07:55:47
: 警方表示,一般街頭屬公眾場合,拿手機攝影並不違法,但若以偷拍手法侵犯隱私如裙底
: 風光,或將照片散布於網路,就會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最重可判刑5年,且非告訴乃論
: ,無須受害者指控,警方就可主動偵辦。
幹你娘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6715
科技進步,手機或隱藏式攝影機無所不在。法界人士表示,手機偷拍已觸犯妨害秘密罪,
但屬告訴乃論,若被害人不提出告訴,甚至和解,偷拍者沒有刑事責任,只剩社維法可裁
罰。
警專都不念書的
畢業就變成有牌流氓
還有白癡鄉民那麼相信警察
看他們掏槍就拍手
都不怕警察的智商 哪天會打到自己
作者: kiminocodo   2018-01-04 07:56:00
你怎麼那麼懂…難道你……?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8-01-04 07:59:00
新聞:女警擦槍誤擊值班學弟 病情穩定手術中已經打到啦
作者: ralfeistein (無名的ㄈㄓ王)   2018-01-04 08:01:00
台灣人要涉獵一些法律知識 鴿子真的是齁
作者: sowgotoHELL (母豬去死吧我愛教主)   2018-01-04 08:01:00
警專學生40年後就變成大家最討厭的那種警察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8-01-04 08:04:00
欸對欸 刑法第315-1條為需告訴乃論 警察的書讀到哪裡去了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8-01-04 08:12:00
現在丁特班一堆低能 已經打過了 不意外
作者: angraer (>.^)   2018-01-04 08:26:00
警察沒說這是“公訴罪”,我已經很欣慰了
作者: ePaper ( ̄ ﹁ ̄)   2018-01-04 08:42:00
社維法可以罰這種的我也是很意外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