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回這篇文 大概沒什麼人理 但還是想提出一點想法
警察配槍到底能拯救誰?
台灣是個人口密集車輛密集的地方 今天一個嫌犯開著車逃亡 拿著槍的警察能做什麼
?
射輪胎已經被認為是個效率極低的方式了 那你除了把他幹掉還能怎麼做?
還是你應該先控制住現場的傷害 盡快疏散人群 然後再視情況呼叫支援
台灣人對槍枝與生命的想像太過於抽象 似乎對槍枝有著莫名的崇拜 似乎拿著槍 一切
的難題都迎刃而解 歹徒都會束手就範
就算過程出了點差錯 台灣人也會幫你說:「逃跑的人沒有資格談權利」 「不就範被殺
死也是活該」
我們應該都希望每一個犯人都能去到法院受到該有的審判與制裁
而不是在逮捕時 就先把人殺了 然後跟法院說:抱歉 犯嫌負隅頑抗 我們只好就地正
法 這個竊盜就甭審了吧 幫你們紓解了一些案源呢
對司法的審判精確是斤斤計較 但是對於同屬三權分立的行政 確實這樣模稜兩可的態度
槍枝代表最重要的生命 我們理當應用最嚴格的基準來審視
警察體系也應當如此看待槍枝的訓練和使用
如果沒有最嚴格的要求 或是現實層面做不到每個警察都能如此紮實的訓練和操作
那給每個警察都配槍的意義在哪?
作者: fufufugogogo 2017-12-12 20:37:00
推 你就讓他跑嘛 等他良心發現 就讓你抓了啊
作者: longin (怕死就別裝死) 2017-12-12 20:37:00
槍是拿來恐嚇的,要是派上用場,法官怎麼判,心知肚明...
作者:
santaii (聖代)
2017-12-12 20:38:00對警察來說 遲疑一秒鐘往往就是自身 生與死的界線
總之沒必要拯救犯人,零分。上面有篇文講得不錯,當天差點被撞的全部去告那嫌犯就對了 差點被撞死 沒告死他簡直不公不義。
犯人沒必要寬容,要對他寬容的是他的動機,無論如何犯罪就是犯罪,那就給與他應當的制裁
作者: smallnumber 2017-12-12 21:07:00
所以你是要那個警察在當下馬上回頭大喊一聲大家塊陶啊 然後躲進角落叫支援嗎?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7-12-12 21:12:00值得省思
全部警察都配個水槍如何? 等你希望警察拔槍拯救你的時候看到是水槍再來嘰嘰歪歪?
作者:
pandp (pppp)
2017-12-12 21:16:00省思個頭,一看就知道是沒生死相搏經驗過的言論
作者: smallnumber 2017-12-12 21:16:00
真U秀 警察無法即時阻止正在發生的犯罪事件那還要警察幹嘛?再說今天歹徒要是真的撞到人了也是警察的錯要是叫了支援結果歹徒開車成功逃了也是警察的錯 那當警察不就很衰小?
作者:
jimopon (å°å…ƒ)
2017-12-12 21:21:00反正不甘你的事 讓你隨便講 隨便爽
作者: smallnumber 2017-12-12 21:21:00
講值得省思的我真不知道這有什麼好省思的 今天這個警察的問題只有射死嫌犯(不管是情急影響準頭還是當下真的是起了瞄準嫌犯的心思)但是就他拔槍這件事是沒有問題的 更何況他第一槍也的確瞄準輪胎
作者: SSSen (ASen) 2017-12-12 21:24:00
歹徒不會動逆,以為隨便都能中輪胎哦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灣奴隸工)
2017-12-12 21:32:00那就是業務過失…被判刑剛好而已啊
作者: smallnumber 2017-12-12 21:39:00
真的被判業務過失致死我沒意見啊 但是我對那些說警察不應該開槍的很有意見=.=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7-12-12 21:39:00當然值得省思,這個案子本來就可以有其他角度思考,這也是ptt存在的價值。
作者: zx888877 (鈞) 2017-12-12 21:39:00
沒出過社會唷
警察本來就是第一線的制裁,而且警察配槍本來就是應付危險的情況,被射殺剛好,你不犯罪誰要射你啊,今天又不是警察濫殺無辜,警察是基於公共及自身安全,開槍,何錯之有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7-12-12 21:41:00這篇很好,提供鄉民不同面向的角度多元看事。其實我傾向支持警察,但這不代表不同言論就不能出現。因為這篇,有機會想像了一下假設警察沒佩槍能怎麼做?反而得出了警察可以開槍設輪胎以阻止犯嫌跑掉的結論。誰說這篇提供的角度不值得省思?
作者: smallnumber 2017-12-12 21:46:00
那種狀況下有多少人能夠用另外一種角度來思考?現在能說「當時肯定有其他辦法」的人我覺得都是講幹話啦誰能在這麼短的時間想出對大家都好的辦法?開槍射輪胎也不是這麼容易 畢竟「車」是移動物 而且是能高速移動的物體 不像在靶場那種打打固定靶就好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7-12-12 21:49:00我在講這篇文提供鄉民不同角度看事,而你卻理解成我在討論警察有沒有時間用不同角度看事。聊不來。你講的東西根本與我講的東西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