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len320 (無入不自得)
2017-11-06 19:47:033個月加班工時 賴揆拍板不得超過138小時
(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6日電)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主持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一例一
休修法方向,休息日出勤加班改為核實計算。加班時數,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賴清德中午主持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攸關一例一休的勞動基準法修法方向。會後,由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會議共識。
徐國勇說,延長工時,採取加班工時帳戶,以3個月為1期,1個月的延長工時上限放寬為
54小時,但3個月總工時不得超過138小時。
輪班間隔也採乙案,仍以11小時為原則,但不得少於8小時。
至於「7休1」鬆綁,徐國勇說,由於有立委擔心彈性放寬太大會影響勞工權益,因此增加
幾個機制處理,包括需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1065004-1.aspx
幹嘛不乾脆一點,12個月不能超過552小時
作者: djcc 2016-11-06 19:47:00
超弓單 KMT做不到的 DPP全做到了 DPP不執政根本對不起自己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11-06 19:48:00標題打的好像對勞工多好一樣,真他媽噁心。
作者: jil (jack) 2017-11-06 19:50:00
比國民黨還不要臉
作者: Andebull (Andy02) 2017-11-06 19:50:00
。
作者:
maxdi (:I" )
2017-11-06 19:50:00月休四天完全合法欸
作者:
myIDis7 (個字)
2017-11-06 19:50:00138/3就是46 改在哪裡?
作者:
maxdi (:I" )
2017-11-06 19:52:00假設每月四天休息日都加班,4×8=也才32小時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7-11-06 19:55:007休1看來跟現在一樣,政府說了算,看會怎麼鬆綁
隨便你怎麼改了喇G8,地獄17層跟18層的差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