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s (ccc)
2017-10-29 15:06:22※ 引述《jp6vu04boy (多多)》之銘言:
: 先抱歉因為文章太多人回我也沒特別註明再回誰
: 直接這篇解釋一下
: 1.這起事件超速以及酒駕都不是主因,但是並沒有任何人護航酒駕
: 2.有人說我護航超速,我只是在跟某些說自己從來不超速的人說而已
: 3.過路口未減速是重機騎士觀念差,任何車種過路口都應該減速,但是也並非肇事主因
: 4.抽血驗血常有誤判,我沒說重機騎士沒有酒駕,但是話不要說太死
: 5.這起事件的肇事主因就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沒什麼好說的
: 大概是這樣 有想到再補充
照鄉民邏輯不管酒駕或超速都是直行路權最大,
所以是不是2輪或4輪都要待轉,這樣才能確保直行的安全,
也才對重機表示公平正義。
但這樣似乎就在打臉待轉大富翁活動,
大富翁又說是三寶的問題跟車種無關,
但在被反對路權時又提出四輪嘴臉?
那我可以說綠燈可以左轉車頭已過中線也是有優先路權好嗎?
對向來車自應在路口減速,以維護已左轉車輛路權,
這樣才能保障不強迫2段式待轉的行車安全。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10-29 15:07:00就凹嘛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7-10-29 15:10:00
很有趣啊 以前都沒質疑抽血誤判 這次就提出了
作者:
chose (蝴蝶依舊狂戀著?)
2017-10-29 15:11:00支持重機 一路騎到掛
作者: fvbwyrmsc 2017-10-29 15:14:00
轉彎車過中心線取得優先路權,民國95年已經被修掉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轉彎車應讓直行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17-10-29 15:14:00大型重機騎士 水準跟 小感冒 有九成像
作者: fvbwyrmsc 2017-10-29 15:15:00
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17-10-29 15:15:00騎125以下機車 才不會吵這個 酒駕就酒駕 超速就超速
轉彎車先過中線有路權,那不管三七二十一油門先踩先贏
作者:
t72312 (t7231)
2017-10-29 15:17:00鬼扯
作者: fvbwyrmsc 2017-10-29 15:20:00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規定,在95年以前是「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作者:
hihimen (aa)
2017-10-29 15:23:00轉快點是多快?超速也有事好嗎,沒超速的話才站的住腳
作者:
hosen (didi)
2017-10-29 15:25:00都禮讓直行車,在交通繁忙時根本不可行
作者:
ASKA (The 羊男)
2017-10-29 15:25:00那95年之後是?
作者: fvbwyrmsc 2017-10-29 15:34:00
95年之後就算已經完成左轉被撞車尾都是你肇責比較大95年之前會以撞擊點來看車身一半之後直行車肇責大